索引号 | 620721003/2023-00051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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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3-01-03 18: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原文链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南县2023年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要求,我县将在2023年继续开展国家卫生县复审迎检工作,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全面提高国家卫生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肃南县2023年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制定《计划》的依据
《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为《计划》的制定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制定《计划》的意义
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是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县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和载体,对于进一步改善县城环境、塑造县城形象、提升县城功能、彰显县城魅力、增强发展活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具有重要作用。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立足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满意、共建共享。国家卫生县也是反映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于展示肃南良好对外形象,扩大肃南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肃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20年我县成功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按照创卫工作要求,国家卫生县每三年要复审一次,我县将迎来第一次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将被取消国家卫生县资格。
三、《计划》主要内容
《计划》分为四部分内容。一是确定了指导思想,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部署要求,以创卫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打造优良健康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健康肃南”建设。二是确立了目标任务,即:按照国家卫生县复审线上评估和现场评估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考核指标要求,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推动肃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实施“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复审,城市功能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三是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卫成果、强化宣传教育,创新活动形式、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环境整治,创造优美环境、科学合理谋划,开展病媒生物防治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四是从三个方面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