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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9-28 08:30: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50/2022-0004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9-28 08:30:00 是否有效

原文件链接:肃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精神。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甘农田发〔2021〕11号)和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我局委托甘肃省张掖市甘兰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编制了《肃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二、主要内容

《肃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于2022年3月在征求各乡(镇)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高标准建设实施要求和各乡(镇)意愿统计上报规划耕地面积组织开展了《规划》勘查编制。

张掖市甘兰设计院依据区域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土资源匹配、土地利用条件、农业耕作制度等因素,将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平原井灌农业区、沿山井灌农业区、沿山河灌农业区3个类型区。《规划》项目涉及明花、祁丰、大河、皇城、白银5个乡(镇),《规划》于2022年8月完成初稿,共分九个部分,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排设施建设、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护建设、农田输配电建设。9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通过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规划》计划总投资53213.68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17.27万亩,其中新建16.07万亩,改造提升1.2万亩。涉及明花乡14个村新建13.49万亩、改造提升1.2万亩,祁丰乡2个村(社)新建0.51万亩,大河乡1个村新建0.1万亩,皇城镇2个村新建0.7万亩,白银乡新建0.08万亩。

到2025年末,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9.21万亩,累计改造提升1.2万亩。到2030年末,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8.49万亩,累计改造提升1.2万亩。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9月26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高积鑫同志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召开了《肃南县高标准农田规划(2021-2030年)》意见征求会议,列席会议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明花乡政府和农技中心、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分别讨论发言,提出了一是建议保留前滩片发展优质牧草产业种草面积,缩减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面积;二是结合实际对年度任务分解时段优化调整;三是进一步完善建设内容配套措施。意见建议正文已采纳。会后明花乡对实施耕地面积进一步核实申报,按照实际对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分解进行了优化调整,由设计院修改完善。

四、请示事项

《肃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按照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发布。

现将《关于研究审定肃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提请本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