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司法局对我县现行有效的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决定保留的11件,拟修订的4件。决定保留和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已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请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对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抓紧进行修改完善,并切实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点击查看:肃政发 下行 3号 附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