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7/2024-00056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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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23 09: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2023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肃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制度建设为保障,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加强财政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扣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谋划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任务,跟踪问效推动落实。重新调整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八五”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股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落实,专人担任普法宣传教育联络员,相关股室(单位)定期汇报沟通,形成党组统一领导,股室(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与“八五”普法工作纳入本局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范围,细化量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学法举措,认真贯彻践行法治思想。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重中之重,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着力增强做好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精神引领和方向指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安排,依法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引导督促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抓落实、促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学习,年内举办绩效评价、县级政府财务报告编报、政府会计制度和内控报告编报、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工作、政府采购、专项债券管理、企业会计各类专题培训班7期750余人(次),参加财政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政策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组织14名符合换证和申请执法证条件的人员开展远程法治教育网培训,认真学习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等综合法律知识,参加行政执法资格换证考试,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程度。利用普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开展专题学习辅导和知识测试活动,深入宣讲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修正案具体内容,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扎实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日、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民族团结等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各项民族政策法规,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利用重要节点设立法治宣传服务台,为群众现场咨询解答政府采购、会计管理、减税降费、财政直达资金等方面政策措施,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为加快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化解持续加大的财政平衡压力,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决压缩行政开支,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一是突出预算编制精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算编制继续实行有保有压的总体原则,进一步压减行政经费开支,积极保障重点工作,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需求。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明确提出过“紧日子”要求,盘活调整闲置资金,严控年中新增支出,严格预算支出审批程序。三是加强项目资金运行监控,统筹收回年度无法支出的项目,对执行未达到进度的资金预算进行回收。
(三)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股室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规范,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办案平台,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保障执法相对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指导、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聚焦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不定期对以县政府名义或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确保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五)强化资金管理,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689.8万元,比上年压减25.73%。突出直达资金“扩围”,纳入直达范围的资金项目达20项,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3.0系统建设、医疗电子票据、政府采购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修订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等 项配套制度,形成全过程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化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持续优化,绩效监控规范有效,结果应用更加精准。优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监管效率不断提高。
(六)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及时在肃南政府政务网、单位网站、公示栏、电子屏等媒体公开财政部门机构职能、办事程序、行政行为事项和其他便民服务措施,宣传财政最新动态、财政改革方向,真正做到阳光执政。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将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法治财政理念,严守财经工作纪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报告审查制度,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提前报请预审,全面接受人大对财政收支预算的审查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没有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升到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来认识。有的觉得,只要自己不违法犯法就行了,学不学法与自己的工作、生活关系不大;有的甚至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应当是政法部门或司法局的事,和财政没有多少关联,由此带来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二)干部学法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学习过程中,“我讲你听”多,交流互动少;“大水漫灌”多,精研细读少;单学法律多,联系实际少。学习内容不够丰富,教育形式相对呆板、单一。部分同志学法用法依然停留在听听课、做做考卷上,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学以致用水准低、程度浅。
(三)财政普法教育的广深度需进一步拓展。由于受部门职能所限,在自身业务范围之内,财政普法的覆盖面较为宽泛,但对超出业务范围的,普法宣传教育往往力不从心,力度和态势明显弱化,没能充分发挥出财政普法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辅助作用。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融入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全环节,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不断将财政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一是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始终把规矩和政治挺在前面。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确保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至上的理财思想和观念。二是做好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托“税法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加大财政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
(三)落实财政局“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走深走实财政普法工作。
(四)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保障作用。对于局重大、疑难的法律事项,特别针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政府采购领域行政裁决事项,加大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参与度,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五)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财政依法行政的责任担当。全面梳理我市财政监管事项,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同时继续在用法上下功夫,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