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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22 16:30: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42/2024-0000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4-02-22 16:30:00 是否有效

2023年,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肃南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努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现将2023年落实依法治统工作报告如下:

一、 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增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应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广泛性和针对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完善了学法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高的认识。一是为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县统计局党组和班子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宣传工作,保障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负责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法规股在各专业业务培训会前讲法治课、组织普法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和学法情况登记制度等。三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学习。四是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统计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做到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2次。

(二)主动依法履行职责,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全面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是实现依法统计的重要基础。上年度,我局认真总结过去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短板,认真贯彻落实《肃南县贯彻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和常规统计工作共同推进,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四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优质服务。五是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肃南县统计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已于2019年8月取消,目前仅保留了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行政奖励事项,合并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行政奖励事项。

(三)统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有了较大提升。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得到切实保证,没有出现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的情况,统计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物资采购、干部人事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三是建立统计数据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业股室进行论证,落实数据风险防范机制。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统计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召开党组会议或者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事项以统计局办公室名义下发各股室,并要求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六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肃南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将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肃南统计工作实际,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肃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肃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权力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二是为推动我局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根据要求,凡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都要进行执法培训、学习、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取执法证,实行持证上岗,接受政府和上级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2023年,本局多次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局11位工作人员多次参加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每个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到位率达到100%。三是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2023年专项行动为抓手,制定2023年肃南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重点加强对企业的瞒报、漏报等现象的监督检查。10月8至30日开展了肃南县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随机抽取辖区内的12家企业,对其提供的统计资料真实性进行了检查。11月初县统计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6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现场走访核查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任务。在统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恰当,达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目的。对存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健全、统计台账不完善、原始资料不完整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有力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不断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五)结合统计特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取得实效。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环境。一是通过认真梳理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普法宣传资料600余份,营造认识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和重视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政府主导,高位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在今年5月17日举办的全县党务干部培训班中,邀请市统计局领导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从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统计法规定的“26个不得”法律底线和“42类”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执法检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学习等八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的再次宣传,为全县统计法普法、依法统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和依法决策的有关规定。年内没有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统计违法行为或现象;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被追究行政或纪律处分的现象,也没有发生因违法乱纪被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的情况;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被曝光或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和普查培训会,结合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解相关法律条款,使基层统计人员进一步树立了严守统计法律红线、坚守统计法律底线的意识。

(六)措施有力、组织保障到位。一是积极向局党组汇报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得到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结合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积极开展领导述法活动;四是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部分联网直报企业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不够,还存在认识不到位、领会不透彻的问题;二是法治政府工作涵盖面较广,我局主要落实在依法统计工作上,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三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不足,与工作要求匹配度不高。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是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将法制宣传与报表布置、业务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继续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富有实效的“渗透式”普法宣传;二是结合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国家统计开放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针对各级领导、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有效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二)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一是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技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树立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新观念;二是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

(三)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持续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护航法治政府建设。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增强依法行政决策,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方面认真咨询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建议,为统计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