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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6-09-02 10:07:26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33/2026-0027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明花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9-02 10:07:26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明花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牧业、农牧村、农牧民和社区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2.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加强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丰富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明花乡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根据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明花乡党委、政府设置党政机构4个和事业单位3设置党政机构4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设置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明花乡人民政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162222201392806XG,本单位共有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0人,行政工勤2人,自收自支1人;截止202512月,实有在职人员5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32人,自收自支1人。退休6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1.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28.3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5.3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施项目数量增加,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增多,相应项目收支规模同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2028.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8.3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202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39万元,占51.2%;项目支出989.91万元,占4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28.3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95.3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施项目数量增加,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增多,相应项目收支规模同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3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施项目数量增加,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增多,相应项目收支规模同步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6.91万元,支出决算为96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追加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相关预算,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追加安排资金,发生相应支出6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相关预算,本年度工作需要追加安排资金,发生相应支出20.5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43万元,支出决算为8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根据人员调入情况较年初预算有所追加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57万元,支出决算为5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是民生保障需求的实际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相关预算,本年度因水利设施建设改造工作需要追加安排资金,发生相应支出200万元

7.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3.38万元,支出决算为6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度工作需要,水利设施智慧化建设改造项目等实施,追加安排项目资金,支出数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11万元,支出决算为6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根据人员调入情况较年初预算有所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2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相应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5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采暖面积增加,采暖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采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采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5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采暖面积增加,采暖费相应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万元,下降67.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培训场次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5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离退休干部用车0.00其他用车5.00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勾臂车、吸污车、垃圾压缩车,集中完成本乡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0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33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1个,共涉及资金149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5年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经费项目”“2024年度市级节水型示范(标杆)单位奖励资金项目”等4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4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能够对照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组织实施,项目产出成效较好。我对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各类项目推进有序,预算执行及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基本实现年初既定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5年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经费项目”“2024年度市级节水型示范(标杆)单位奖励资金项目”等4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度市级节水型示范(标杆)单位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9996万元,执行数为0.9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资金拨付及时、使用规范合规,圆满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有效发挥了节水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达成年初预期绩效目标。

2.2024年基本工资调增(补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0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4万元,执行数为1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发放,全面落实人员工资调增补发政策,有效保障了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同时有效稳定了干部队伍、激发了工作积极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项目整体实施成效良好。

3.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使用,有效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切实提升了辖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惠民实效,项目实施成效良好。

4.2025年村干部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45万元,执行数为88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足额保障村干部报酬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激发村干部履职干事积极性,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保障基层治理的实效。

5.2025年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31万元,执行数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全面完成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有效筑牢基层干部安全保障防线,缓解基层干部履职后顾之忧,切实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2025年村级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有效保障村级日常办公、事务运转及基层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夯实基层阵地运行保障,提升村级治理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7.2025年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全力保障村级各类公益性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及修缮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提升村级公共设施完好率和使用率,改善村居人居环境,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惠民保障实效。

8.2025年村级管理人员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72万元,执行数为27.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足额保障村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相关支出需求。有效保障村级管理工作有序运转,夯实基层治理工作基础,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2025年妇女儿童工作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开展妇女儿童关爱、宣传、服务等各类主题活动。有效丰富辖区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助力基层妇联服务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了财政惠民资金作用。

10.2025年公共设施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公共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与运维保障工作。有效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行,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1.2025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日常运维及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有效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水平,切实发挥了中央财政惠民资金保障实效。

12.2025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省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日常运维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作。有效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持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发挥了省级财政惠民保障实效。

13.2025年共青团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6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开展青年引领、志愿服务、团务建设等共青团重点工作。有效凝聚青年力量、服务青年发展,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基础,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惠民实效。

14.2025年胡杨林及东西海子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胡杨林、东西海子区域日常巡查、生态养护、环境整治、植被保护等管护工作。有效守护区域生态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生态保障实效。

15.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75万元,执行数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宣传、便民卫健服务等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基础健康权益,切实发挥了中央财政资金惠民保障实效。

16.2025年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活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有效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保障基层党建提质增效的作用。

17.2025年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隐患排查、应急宣传演练等工作。有效提升基层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筑牢辖区安全稳定防线,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安全保障实效。

18.2025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22万元,执行数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履职补贴发放。有效调动纪检监察人员履职办案积极性,强化基层监督执纪力量,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保障履职实效。

19.2025年交管站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交管站日常运转、交通劝导、道路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有效保障辖区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保障履职实效。

20.2025年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日常运营、养老服务保障、老年关爱活动开展等工作。有效提升辖区养老服务质量,完善老年福利保障体系,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惠民养老实效。

21.2025年临时救助备用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76万元,执行数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帮扶工作。有效缓解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境,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切实发挥了财政民生救助资金实效。

22.2025年明花乡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帮扶工作。有效缓解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境,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切实发挥了财政民生救助资金实效。

23.2025年农牧村(社区)老党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农牧村(社区)老党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有效落实老党员关怀帮扶政策,体现党组织暖心关爱,增强老党员归属感与荣誉感,切实发挥了财政党建惠民资金实效。

24.2025年全县纪检监察办案经费(乡镇纪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乡镇纪委办案履职、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及纪检工作开展保障。有效夯实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基础,提升基层监督执纪工作质效,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履职保障实效。

25.2025年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0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执行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保洁人员工资发放、环卫队伍运维保障等工作。有效稳定环卫保洁队伍,保障全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持续优化辖区人居环境,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惠民保障实效。

26.2025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调研、走访群众、座谈交流、履职活动开展等工作。有效保障人大代表正常履职,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提升基层人大履职实效,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履职保障实效。

27.2025年人大之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人大之家阵地运维、活动开展、代表联络接待、履职平台建设等工作。有效夯实人大履职阵地建设,搭建常态化代表联系群众平台,提升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履职保障实效。

28.2025年三等功和嘉奖人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6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立功嘉奖人员奖励资金发放工作。有效表彰激励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激励保障实效。

29.2025年水利设施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各类水利设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隐患治理、运维保障等工作。有效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升防汛抗旱、农田灌溉保障能力,筑牢辖区水利安全防线,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民生保障实效。

30.2025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2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62.49%。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文化人才培育、文艺队伍建设、文化技能培训、本土文化人才扶持等相关工作。有效充实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提升文化工作者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助力辖区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进一步激发本土文化发展活力,切实发挥了财政专项经费支撑保障作用。本年度项目资金未全额执行完毕,主要系部分文化人才培训活动、人才引进培育工作顺延至下一年度开展,后续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1.2025年乡镇武装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乡镇武装建设、民兵整组、国防宣传、征兵工作及战备保障等相关工作。有效夯实基层武装工作基础,提升乡镇国防动员和应急战备能力,筑牢基层国防安全防线,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保障实效。

32.2025年小海子西巷口胡杨林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小海子西巷口胡杨林区域日常巡查、植被养护、环境整治、病虫害防治及生态管护等工作。有效保护胡杨林生态资源,稳固区域生态植被体系,改善局部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生态保障实效。

33.2025年新时代文明实践基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运维、志愿活动开展、理论宣讲、文明风尚培育、群众文体活动组织等工作。有效盘活基层文明实践阵地资源,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良好社会文明风尚,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文化惠民与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实效。

34.2025年政协委员工作站及“政协委员之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政协委员工作站、政协委员之家阵地运维、履职活动开展、民情走访调研、座谈协商及联络服务保障等工作。有效完善基层政协履职阵地体系,保障政协委员常态化履职,畅通基层民意收集和反馈渠道,提升基层政协参政议政工作质效,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履职保障实效。

35.2025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文化阵地提质、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普惠供给等相关工作。有效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水平,切实发挥了中央财政资金文化惠民保障实效。

36.2025年自收自支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2万元,执行数为16.02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自收自支人员薪酬待遇发放、公务运转、岗位履职保障等相关工作。有效保障自收自支岗位人员稳定履职,保障单位日常各项事务有序高效运转,夯实基层服务运行基础,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履职保障实效。

37.明花乡3A级旅游景区规划编制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0。本年度该项目资金未发生支出,主要因景区规划编制前期调研、方案对接、资质机构遴选等前期筹备工作周期较长,相关工作未能在本年度按期落地,导致项目资金未拨付使用。后续我单位将加快推进3A级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各项前期工作,压实工作推进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早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辖区文旅产业提质升级。

38.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48万元,执行数为30.48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清偿辖区拖欠企业账款、化解存量欠款、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有效足额清偿企业欠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纾困保障实效。

39.肃南县明花乡乡村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3万元,执行数为234元,完成预算的59.54%。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配套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提升、文旅服务功能完善等相关工作。本年度已完成部分旅游设施建设改造工作,有效完善辖区乡村旅游配套体系,提升乡村旅游承载能力,助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本年度项目资金未全额执行完毕,主要系该项目建设工程量大、建设周期较长,部分工程标段施工进度顺延,加之部分建设前期手续审批流程耗时较长,导致年度资金未能全部列支。后续我单位将紧盯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工程施工推进,完善项目建设流程,提速资金拨付执行,全力推动项目全部落地见效,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赋能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效。

40.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乡村振兴示范点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点位布局规划、特色业态谋划及规划落地配套服务等相关工作。有效科学锚定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方向,优化乡村建设布局,为示范点标准化、特色化打造提供专业规划支撑,夯实辖区乡村振兴建设发展基础,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规划引领保障实效。

41.专项法律服务代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专项用于辖区专项法律事务咨询、合规审查、纠纷调处、法治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有效提升乡镇依法履职、依法治理能力,防范化解基层法律风险,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法治保障实效。

(一)经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不均衡,年度资金使用率有待提升。本年度部分建设类、规划类项目存在预算资金未全额执行、执行进度滞后的问题,个别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乡镇项目建设受地域环境、施工季节、前期手续审批流程等客观因素制约,部分文旅建设、规划编制类项目建设周期长、环节多,年度内无法全部完工落地;同时项目前期谋划精细化程度不足,未充分结合基层实际施工条件、工作推进节奏科学预判进度,导致年度资金预算与实际执行匹配度不高。

二是项目绩效管理精细化水平不足,过程管控不够扎实。日常项目管理中,重资金拨付、轻绩效监管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项目仅聚焦资金合规使用、足额拨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绩效指标动态监控、成效台账归集整理不够细致。核心原因是基层绩效管理专职力量薄弱,工作人员绩效管控专业能力不足,常态化绩效监管机制不够健全,过程监管、动态督查、成效复盘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针对性不强,成果转化效能有待提升。个别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笼统、宽泛,量化、细化指标不足,贴合乡镇基层发展、民生保障的针对性不强,难以精准衡量项目实施成效。主要源于年初项目谋划阶段,对项目实施内容、预期效益、受益范围调研研判不够深入,绩效目标编制缺乏科学性、精准性,导致项目实施后成效量化考核、成果落地转化力度不足。

(二)整改措施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精准谋划项目预算,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立足乡镇发展实际,常态化开展项目调研摸底,结合项目建设周期、施工条件、工作推进难点,科学精准编制年度项目预算,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与可执行性。对在建未完工、资金未全额执行的项目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常态化推进,紧盯项目施工、手续办理、资金拨付全流程,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加快存量项目落地收尾,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杜绝资金沉淀问题。

二是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强化全过程闭环监管。完善项目事前谋划、事中管控、事后复盘的全流程绩效管理制度,摒弃重拨付、轻绩效的工作思维。加强基层财务、项目经办人员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履职能力。常态化开展项目绩效动态督查,定期核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规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项目推进中的短板问题,筑牢项目绩效管控防线。

三是优化绩效目标设定,推动项目成效提质增效。严格规范年初绩效目标编制流程,结合各项目实施特点、民生保障需求、产业发展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升绩效目标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考核性。建立项目成效复盘机制,年度项目实施完成后,全面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自评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谋划、预算编制紧密结合,切实提升财政资金惠民、赋能发展的实效,推动全乡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1. 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等次均为优。(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绩效自评表1-41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乡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自评表.xlsx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乡人民政府 决算公开表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