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7/2023-00073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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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3-20 09: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肃南县明花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为民服务工作。
2.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农牧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卫生健康、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丰富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农牧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6.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明花乡人民政府委行政单位,根据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明花乡党委、政府设置党政机构4个和事业单位5个。4个党政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均为股级;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社区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原则上为副科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389.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05.74万元,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基建项目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9.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389.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05.74万元,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基建项目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9.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9.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372.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2.5万元,下降3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89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4.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62万元,增长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3.7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53.7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29万元,减少0.56%。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8万元,增加0.6%,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预算中不包括生活补助。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340.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46万元,下降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本年无新增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2023年预算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2年减少0.1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万元。
(四)培训费1万元,比2022年减少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五)会议费2万元,比2022年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花销减少。
(六)机关运行费7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白表格,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单位涉及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75.79 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095.57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92.16% (其中,房屋 683.08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30.04%) ; 设备 140.15 万元,占 6.16 %(其中,车辆 39.27 万元,占1.73% ,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52.73万元,占2.32%) ; 家具、用具 38.18万元,占1.68 % 。
(五) 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2023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6个,具体为: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项目资金27万元;胡杨林及东西海子生态管护资金,项目资金15万元;村办公经费,项目资金70万元,;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经费,项目资金42万元;公共设施管理经费,项目资金60万元;村干部报酬,项目资金141.66万元;合计项目资金355.66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