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5/2024-00095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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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红湾寺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11:15:00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为民服务和社区工作。
2.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丰富居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6.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寺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红湾寺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机构4个和事业单位5个。4个党政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均为股级;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社区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原则上为副科级。此外,还有实行县级业务部门与红湾寺镇双重管理体制的派驻机构4个,分别是肃南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肃南县司法局红湾司法所,肃南县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肃南县国土资源局城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03.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6.44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9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1.43万元,占98.96%;其他收入15.50万元,占1.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9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41万元,占59.71%;项目支出602.77万元,占40.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81.4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56.48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36万元,下降10.82%。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业务经费由部门和财政调剂,非本部门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局调剂拨入的红湾司法所公用经费,为司法局预算,非本部门预算。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裕兴社区的科普示范社区奖补资金,该部分资金非年初预算资金,为部门统筹调剂拨入。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该部分资金非年初预算资金,为部门统筹调剂拨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04万元,支出决算为7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调出人员的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4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退休。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60万元,支出决算为6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在职人员绩效奖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震局通过财政部门调剂拨入的地震宏观观测员补助资金。
1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残联调剂拨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8万元,县民政局拨入裕兴社区的裕安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款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9.88万元,下降36.80%,主要原因是环卫工工资等资金纳入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于①工资福利支出757.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2.10万元,津贴补贴199.56万元,奖金129.24万元,绩效工资67.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2万元,住房公积金61.45万元。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9.20万元,医疗费补助5.62万元,奖励金0.23万元。
公用经费10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61万元,下降69.76%,主要原因是部门调剂拨入专项业务费纳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①商品和服务支出109.08万元,其中:办公费11.82万元,印刷费6.91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1.62万元,邮电费4.03万元,取暖费32.67万元,差旅费5.52万元,维修(护)费10.50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0.6万元,专用材料费1.44万元,劳务费0.77万元,委托业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7.78万元,福利费3.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3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1.82万元,印刷费6.91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1.62万元,邮电费4.03万元,取暖费32.67万元,差旅费5.52万元,维修(护)费10.5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培训费0.6万元,专用材料费1.44万元,劳务费0.77万元,委托业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7.78万元,福利费3.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53万元,下降70.08%,主要原因是部门调剂拨入专项业务费纳入项目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此类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上涨1400%,主要原因是新招录4名公务员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费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压缩车、勾臂车、扫雪车、吸污车、洒水车、湿式清扫车、铲车、翻斗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80万元,本年支出6.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款1.8万元,裕兴社区网格党群驿站款5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需求和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车改单位,无公务用车,故无购置及运行维护需求和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车改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故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车改单位,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同城不接待规定,故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55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81%,分别为公共设施管理费102万元;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74.54万元;环卫工工资165.53万元;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经费20万元;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27万元;社区办公经费30万元;社区妇联主席报酬1.44万元;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2.7万元;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3.6万元;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1.44万元;长期临聘人员经费6.09万元;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78.4万元;自收自支人员经费42.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设施管理费、环卫工工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经费等1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公共设施管理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公共设施管理费年初预算数102万元,全年预算数102万元,全年执行数102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公共设施管理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用于安全应急、救灾、安全监管、乡镇社区、敬老院、公寓楼、路灯、供暖、供水、环卫、绿化、交管等基础公共设施管理的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正常使用的各项费用支付。实际完成情况为完成用于安全应急、救灾、安全监管、乡镇社区、敬老院、公寓楼、路灯、供暖、供水、环卫、绿化、交管等基础公共设施管理的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正常使用的各项费用支付。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公共设施管理费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在预算范围内保障垃圾清运工作及时完成,47辆环卫车正常运转,高质量完成县城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县垃圾填埋场运转正常,工作完成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工作开展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公共设施管理费的开支改善了县城城区卫生环境,美化了市容市貌,保障城区环境干净整洁,居民群众都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公共设施管理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二)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年初预算数74.54万元,全年预算数74.54万元,全年执行数68.72万元,执行率为92.19%,分值10分,自评得分9.22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2023.01-2023.12支付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和平台补贴。实际完成情况为2023.01-2023.12支付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和平台补贴。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在预算范围内,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人数≥90人,实际完成值为平均发放106人;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率为100%;补贴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积极性和带动公益性岗位收入增加,公益性岗位都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三)环卫工工资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环卫工工资年初预算数165.53万元,全年预算数165.53万元,全年执行数165.37万元,执行率为99.9%,分值10分,自评得分9.99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环卫工工资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足额及时支付环卫工人员工资,为保洁人员做好各自责任区域内卫生保洁工作提供保障。实际完成情况为按月足额及时支付全年聘用环卫工人员工资工作已全部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环卫工人员工资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在预算范围内本年度环卫工工资发放人数≥60人,发放工作完成达标率均为100%,发放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通过对环卫工工资发放,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就业问题,改善了责任区域内卫生环境,提高了环卫工的工作积极性,环卫工较为满意,评分40分,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环卫工工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经费年初预算数20万元,全年预算数20万元,全年执行数20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保障肃南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日常运转,为入住老人提供安度晚年的理想养老居所。实际完成情况为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日常运转所需费用支付工作已全部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经费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项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在预算范围标准内足额支付了所聘用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工资,全年平均保障老年人数50人,保障了中心正常运转,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通过对所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就业问题,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中心正常有序运行,为老人提供一个安度晚年理想养老居所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均较为满意,评分40分,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五)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年初预算数27万元,全年预算数27万元,全年执行数27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足额及时支付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为保洁人员做好各自责任区域内卫生保洁工作提供保障。实际完成情况为按月足额及时支付全年聘用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工作已全部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项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在预算范围内,按月及时发放15名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资金发放率达到100%,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通过对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发放,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就业问题,改善了责任区域内卫生环境,提高了工作积极性,保洁人员较为满意,评分40分,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六)社区办公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社区办公经费年初预算数30万元,全年预算数30万元,全年执行数30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办公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红湾寺镇人民政府下辖的裕兴社区、隆畅社区、红湾社区的日常工作所需各项费用支付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为完成各社区日常运转所需费用支付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办公经费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社区日常保障数为3个,保障工作达标率为100%,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社区办公经费的保障社区正常运转,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提高了社区服务水平,居民群众均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社区办公经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七)社区妇联主席报酬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年初预算数1.44万元,全年预算数1.44万元,全年执行数1.44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妇联主席报酬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红湾寺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妇联主席报酬支付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为红湾寺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妇联主席报酬支付工作已全部支付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社区妇联主席报酬支付人数为3人,支付工作达标率为100%,支付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发放保障工作完成质量,提高社区妇联主席工作积极性,社区妇联主席均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八)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年初预算数2.7万元,全年预算数2.7元,全年执行数2.7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红湾寺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支付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为红湾寺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支付工作已全部支付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项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发放人数为3人,支付工作达标率为100%,支付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发放保障工作完成质量,提高社区监委会主任工作积极性,社区监委会主任均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社区监委会主任报酬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九)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年初预算数3.6万元,全年预算数3.6万元,全年执行数3.6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红湾寺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支付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为红湾寺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支付工作已全部支付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项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支付人数为3人,支付工作达标率为100%,支付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发放保障社区居委会主任工作完成质量,提高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作积极性,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均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十)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年初预算数1.44万元,全年预算数1.44万元,全年执行数1.44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红湾寺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支付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为红湾寺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支付工作已全部支付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项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支付人数为3人,支付工作达标率为100%,支付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发放保障工作完成质量,提高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工作积极性,社区团支部书记均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社区团支部书记报酬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十一)长期临聘人员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长期临聘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6.09万元,全年预算数6.09万元,全年执行数6.09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长期临聘人员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长临工工资及社保支付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为红湾寺镇人民政府长临工工资及社保支付工作已全部支付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长期临聘人员经费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长期临聘人员经费保障2名长临工工资、社保及采暖补贴,支付工作达标率为100%,支付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长期临聘人员经费提高长临工工作积极性,增加长临工收入,长临工均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长期临聘人员经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十二)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年初预算数78.40万元,全年预算数78.40万元,全年执行数43.16万元,执行率为55.05%,分值10分,自评得分5.5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支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完成情况为红湾寺镇人民政府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社保及公积金支付工作已全部支付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项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补贴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15人,保障工作达标率为100%,保障工作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增加专职社区工作者收入,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解决部分毕业生就业问题,工作人员均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十三)自收自支人员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42.16万元,全年预算数42.16万元,全年执行数42.16万元,执行率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自收自支人员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采暖补贴、业绩考核奖等支付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为红湾寺镇人民政府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采暖补贴、业绩考核奖支付工作已全部支付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自收自支人员经费保障人数为3人,保障工作达标率为100%,保障及时,评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自收自支人员经费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加自收自支人员收入,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均较为满意,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