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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9-03 15:10: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32/2025-0008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大河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9-03 15:10:00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研究决定本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职责。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辖区内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制定符合乡情的经济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落实经济运行目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按规定权限开展或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本乡的三农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的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按规定权限做好辖区内的科技、教育、体育、社保、就业、民政、医保、卫生健康、双拥、退役军人、残疾人保障、志愿者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家安全工作。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安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防汛抗旱、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湿地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社区矫正、社情民意反映等工作。负责民事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负责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村发展服务,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八)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明确或上级政府依法赋予和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九)负责本乡财政、审计、统计工作,负责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本乡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村社集体三资管理。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乡及村组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荐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中共大河乡委员会、大河乡人民政府设立4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机关党的建设、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统战部(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文书档案、信息、会务、机关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乡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全乡各类项目建设;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保、医保、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行政村事务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

4.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统筹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平战结合机制;承担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中共大河乡委员会、大河乡人民政府设立事业单位4个,为公益一类。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技、农机、林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和农业灾害,承担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镇建设、全域无垃圾集中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工作;负责辖区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党群服务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党员群众日常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保、医保、就业、劳动维权;负责志愿者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培训基层文艺骨干和村级开展文化服务工作,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负责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做好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搜集、整理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辖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管护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负责文化体育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旅游、全民健身工作。

4.综合执法队。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队长1名(正科级)、副队长1名(副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整合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名义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赋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

(三)其他机构

1.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设置,不计入机构限额,所需人员编制从大河乡人员编制总量内调剂。主要职责是:处理乡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事务,协助乡人民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

2.大河乡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所需人员编制从大河乡人员编制总量内调剂。

3.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大河乡人民武装部,不计入机构限额,核定行政编制2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协助军队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四)派驻机构

1.肃南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是县公安局派出机构,由县公安局管理,配合大河乡党委、乡政府做好辖区内的相关工作,机构建制和职责等按《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规定执行。

2.肃南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名。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受委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扶;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辖区内基层法治建设,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肃南县财政局大河财政所: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做好财政票据的申领、入库、缴销及票据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管理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编报年度政府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确保政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乡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其他机构和属地管理单位的财务监管和财政项目资金支出的监管,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职。

4.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工作。

5.肃南县大河乡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上报疫情和疫情处置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及生鲜乳监管、畜产品监测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动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6.肃南县大河乡水利工作站。负责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事纠纷调解、水法规宣传和水利科技推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

7.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财政所、畜牧兽医工作站、水利工作站机构人员纳入大河乡统一指挥协调,机构人员以大河乡管理为主,赋予大河乡对其的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业务上以县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21.0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56.60万元,下降20.0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增加,调出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22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1.0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22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54万元,占60.08%;项目支出886.56万元,占39.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2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70.24万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增加,调出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98万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增加,调出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0.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7.98万元,占67.01%;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占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7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61万元,占7.01%;卫生健康支出70.04万元,占3.15%;节能环保支出96.29万元,占4.34%;农林水支出307.61万元,占13.85%;住房保障支出89.58万元,占4.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5.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2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方面本年度人员变动增加,调出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项目支出方面本年度项目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司法经费由县司法局统一预算,年中进行单位指标调剂下达我单位。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文化经费由县文旅局统一预算,年中进行单位指标调剂下达我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我单位增加退休人员以及退休人员死亡,追加抚恤金及丧葬费,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89万元,支出决算为7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未验收,资金未支付。

    6.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向大河乡白庄子村拨付的征地补偿资金由年中进行单位指标调剂下达我单位。

7.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6.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由主管单位统一预算,年中根据资金支付下达我单位。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71万元,支出决算为8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人员调出2人,退休4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1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调出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0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支出,公用经费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电费、邮电费、水费、劳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42万元,本年支出0.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农村厕所革命市级财政奖补资金0.42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先预算后支出原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22.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检查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年度内不产生公务用车相关费用。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度严格先预算后支出原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22.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检查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8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3.92%,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万元,下降86.16%,原因是年度会议经费开支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41.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卫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45个,涉及资金88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9.92%。对2024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4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经费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94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经费3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越冬饲草料储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使用救灾资金,调运和购置储备饲草料,农业受灾补助,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全年畜牧业生产安全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灾地区主要畜产品存栏量稳定性不高;二是受灾地区生产能力恢复能力较弱。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统计受补受益群体,多方面减少灾害损失。

2“2024扫黄打非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2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扫黄打非经费支持下,开展了多轮专项整治行动,对文化娱乐场所、网络文化空间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全面清查,净化了文化消费环境;二是发放宣传资料64份,参与群众达54人次,增强了公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与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不够,部分费用预估与实际支出有偏差;二是在与其他部门协同执法过程中,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出现重复执法或执法空白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编制预算前,充分调研市场价格和实际工作需求,参考以往项目支出数据,细化预算科目;二是建立常态化的部门沟通协调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共同商讨执法计划和信息共享方式,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

3全域无垃圾保洁员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4万元,执行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乡人居环境得到了充分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农牧民群众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切实做到了整治一处,清洁一处。下一步改进措施:全域无垃圾保洁员报酬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今后进一步管好用好该项资金,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破坏,促进可持续发展。

4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58万元,执行数为7.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乡改变过去农牧村厕所脏乱差的现象,将大大促进农牧村生态环境改善,农牧村居住环境将更加整洁卫生。实际完成情况:完成所辖范围内已完成验收的双坑交替式卫生户厕42户、三格式化粪池无害化卫生户厕1座的补助资金发放,切实改善了人居环境。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农村厕所革命县级奖补资金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4“2024年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资金共计54万元已于年初全部拨付18个行政村,由经管站负责具体实施,实行政府引导、建管并重、村民自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保障了村级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为广大农牧村群众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村组道路、绿化带、村级阵地、健身器械、路灯、公共教育文化卫生设施以及其他公益设施等干净整洁。

5“2024年水利设施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资金共计10万元已于年初全部拨付,该项目坚持以改善农村饮水安全为基础,以保障塘尕尔饮水安全工程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为目的,以广大农牧村群众享有便利的饮用水服务为落脚点,完善公益性设施管护制度,努力形成公共服务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化、保障机制常态化、公共设施使用正常化的农牧村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长效机制。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加强与乡村其他科室的协调、配合,落实好责任,对项目的施工过程严格监管,按照相关制度,加快专项资金的兑付速度。

6“2024年交管站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7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5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资金共计10万元本年度预算执行数5万元,剩余结转下年度5万元,该项目坚持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违法违规道路安全行为,促进和美家乡建设为目标。下一步加强与大河乡其他科室的协调、配合,落实好责任,对项目的施工过程严格监管,按照相关制度,加快专项资金的兑付速度。

7“2024年村级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资金共计90万元已于年初全部拨付,拨付各村村级办公经费,保障各村办公和正常运转。

8公共设施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1.21万元,完成预算的94.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资金共计75万元,用于应急、社区、环卫、绿化等管理费,该项目的实施完善了乡镇物资,保障群众生活,美化周边环境,宣传政策法规。下一步加强与乡其他科室的协调、配合,落实好责任,对项目的施工过程严格监管,按照相关制度,加快专项资金的兑付速度。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2024年村干部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5万元,执行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资金共计185万元,已全部拨付,依据预算批复落实18个行政村村干部工资、团干、妇干、纪检专干、监委会主任、村文书工资。该项目的实施确保村级各类工作正常进行,落实村干部工资,促进全乡经济生活逐步提升。

2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向大河乡白庄子村拨付征地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29万元,执行数为96.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支付大河乡白庄子村拨付征地补偿费用,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项目征迁陆续开展。

3大河乡五小工程及附属工程缺口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2万元,执行数为9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大河乡五小工程缺口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达到了改善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基层工作效率的预期目标。项目在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和质量方面表现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通过后续的优化措施,将进一步提升项目效益和干部职工满意度。

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通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有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产出和效益目标。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国家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2024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通过项目实施,本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效益显著。

6大河乡2024年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通过项目的实施,成功创建了一批高质量的基层党建示范点,达到了预期的产出和效益目标。示范点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建品牌培育、党建与业务融合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和支持。

7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经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通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有效保障了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开展,推动了帮扶村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提高了帮扶村群众的满意度。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报告(金额单位:万元).doc

          2.肃南县大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xlsx

          3.肃南县大河乡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4.肃南县大河乡人民政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