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38/2026-00239 | 发文字号 |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人社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10-16 15:37:26 | 是否有效 |
依据《肃南县2026年教育和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供: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备案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有关文件及资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或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 肃南县2026年教育和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