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6-00024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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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住建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9-30 14:56:14 | 是否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等要求,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构建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确保路长职责有效发挥,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深入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县对县乡村三级路长名录信息进行了更新,现公示如下:
一、组织体系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按照行政区域与公路行政等级,设立县、乡、村三级路长。
总路长(包括县道、乡道、村道):由县政府县长担任,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县级路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乡级路长:由乡(镇)长担任。
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路长职责
总路长: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公路政策,统筹县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对县级、乡级、村级路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
县级路长:在总路长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具体拟定县级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督促乡、村两级路长履行工作职责。
乡级路长:负责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工作要求,按照相关制度和考评标准,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履行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总路长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乡级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
村级路长:落实好县乡两级路长交办的工作,定期组织护路员等开展上路巡查,加强日常养护和清扫保洁,整治路域环境。加强雨季巡查,及时疏浚排水、填补小型水毁和路基塌陷。冬季组织清扫危险路段路面积雪,维持安全通畅的行车条件。定期向乡级路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级路长信息
(详见附件1)
附件:肃南县农村公路路长信息公示表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