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03/2026-00082 | 发文字号 |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9-15 15:06:35 | 是否有效 |
为增强广大居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于9月18日(星期五)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袭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3:00—4:00。
二、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上午9:00、下午3: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上午9:30、下午3: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上午10:00、下午4:00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三、注意事项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和全体居民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别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