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46/2026-00015 | 发文字号 |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司法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3-19 18:00:00 | 是否有效 |
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收费公示不规范,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商品;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越法定权限或范围实施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过度罚款,对应当减轻、免予处罚的情形不予适用,出现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存在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及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为增加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强制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情形。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征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36-6121148
电子邮箱:snxzfjd@163.com
来信地址:肃南县滨河路24号司法局
三、线索征集时间
电话征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及其反映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将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欢迎广大企业及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