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36/2026-00005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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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发改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1-16 16:46:41 | 是否有效 |
为营造欢乐祥和、繁荣活跃的春节消费氛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节日消费需求,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政办发〔2025〕27号)要求,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开展“惠聚新春·悦购肃南”主题促消活动。
一、活动目的
借助春节消费旺季契机,聚焦重点消费领域,集中推出形式多样的让利、返利、打折优惠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等政策措施叠加优势。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年货节”“将年味带回家”等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举办年货大集。同时鼓励餐饮企业春节不打烊,以“除夕宴”“迎春宴”“团圆宴”等为重点,开展让利、返利、打折等优惠活动,引导餐饮酒店扩大网上订餐、线下配送等餐饮消费模式,不断丰富居民群众节日消费选择,把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落到实处。
二、消费券发放种类
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餐饮、日用品、住宿(含星级民宿)、旅游景区、农特产品和年货节电子消费券26.8万元。
(一)对限上商贸企业和限下样本监测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11万元,发放面额为2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1000张,面额为5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1000张,面额为10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400张。
(二)对零售、餐饮、家电、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门票等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12万元,发放面额为2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1500张,面额为5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1000张,面额为10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400张。
(三)对年货及农特产品销售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3.8万元,发放面额10元的年货电子消费券3800张。
三、活动时间
2026年1月19日—2026年2月18日
四、消费券发放时间及方式
发放时间:2026年1月19日上午9时
发放方式:搜索关注“多邮惠”公众号后在“邮惠购-消费通用券领取”栏目内点击领取。肃南县居民及在肃外地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每个微信号每种消费券限领1张(年货券每人可领3张),当日发放,抢完为止。领取消费券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过期自动失效。
五、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领取电子消费券后,通过使用微信在活动商家扫码支付,即可自动抵扣消费券,本期促消费活动的消费券面额共有三种,单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严禁拆单操作、套现、远程付款等违规行为。
消费者在入选的商贸和零售企业消费满80元,可使用1张2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1张5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400元,可使用1张100元电子消费券。
消费者在入选的年货节销售企业(商户)消费满30元,可使用1张10元年货电子消费券。
六、核算规则
活动结束后,邮储银行肃南县支行和市银联公司向县发改局提交书面结算资料,经发改局审核后向省银联公司账户提供资金,由省银联公司向商户进行结算。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肃南县发改局 0936-6121413
联 系 人:贺楠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6日
点击查看:肃南县“惠聚新春·悦购肃南”主题促消活动参与商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