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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惠聚新春·悦购肃南”主题促消活动电子消费券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16 16:46:41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36/2026-0000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1-16 16:46:41 是否有效

营造欢乐祥和、繁荣活跃的春节消费氛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节日消费需求,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政办发〔202527号)要求,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开展惠聚新春·悦购肃南”主题促消活动

一、活动目的

春节消费旺季契机聚焦重点消费领域,集中推出形式多样的让利、返利、打折优惠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等政策措施叠加优势。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年货节”“将年味带回家”等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举办年货大集。同时鼓励餐饮企业春节不打烊,以“除夕宴”“迎春宴”“团圆宴”等为重点,开展让利、返利、打折等优惠活动,引导餐饮酒店扩大网上订餐、线下配送等餐饮消费模式,不断丰富居民群众节日消费选择,把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落到实处。

二、消费券发放种类

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餐饮、日用品、住宿(含星级民宿)旅游景区农特产品和年货节电子消费券26.8万元。

(一)对限上商贸企业和限下样本监测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11万元,发放面额为2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1000张,面额为5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1000张,面额为10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400张。

(二)对零售、餐饮、家电、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门票等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12万元,发放面额为2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1500张,面额为5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1000张,面额为10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400张。

(三)年货及农特产品销售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3.8万元,发放面额10元的年货电子消费券3800张。

三、活动时间

2026119—2026218

四、消费券发放时间及方式

发放时间:2026119上午9

发放方式:搜索关注“多邮惠”公众号后在“邮惠购-消费通用券领取”栏目内点击领取。肃南县居民及在肃外地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每个微信号每种消费券限领1张(年货券每人可领3张),当日发放,抢完为止。领取消费券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过期自动失效。

五、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领取电子消费券后,通过使用微信在活动商家扫码支付,即可自动抵扣消费券,本期促消费活动的消费券面额共有种,单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严禁拆单操作、套现、远程付款等违规行为。

消费者在入选的商贸和零售企业消费满80元,可使用1张2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1张5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400元,可使用1张100元电子消费券。

消费者在入选的年货节销售企业(商户)消费满30元,可使用1张10元年货电子消费券。

六、核算规则

活动结束后,邮储银行肃南县支行和市银联公司向县发改局提交书面结算资料,经发改局审核后向省银联公司账户提供资金,由省银联公司向商户进行结算。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肃南发改      09366121413

    联  人: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

 2026116

    点击查看肃南县“惠聚新春·悦购肃南”主题促消活动参与商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