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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2-31 10:1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49/2026-00005 发文字号 肃自然资党组〔2025〕3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5-12-31 10:15:00 是否有效

2025年度,肃南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和法治支撑。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厅、市局政府对自然资源工作的要求,用先进理论指导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实践,有力保障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和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肃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自然资源全系统法治肃南建设工作,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够在各项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法治肃南建设工作计划和具体举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和方式,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学法知识考试等形式,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自然资源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靠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的领导机制和综合办具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整体联动架构。发《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积极接受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推进职能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部署,进一步优化局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消除职责交叉和推诿现象。整合不动产登记、土地交易、规划审批等服务事项,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实行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群众办事 “最多跑一次”。本年度,通过综合窗口办理各类业务637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梳理公布自然资源领域权责清单,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90项,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部分证明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机制,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本年度,开展“双随机”抽查5次,有效规范了自然资源市场秩序。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

1.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本年度,对 肃南县祁丰乡文殊村泥石流治理项目等2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未出现决策失误情况。

2.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升决策质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目前全局行政执法人员51人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 100%。

2.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执法。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明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4 台,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9件,审核通过率达 100%。本年度,共办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6件,均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文明执法。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方式,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本年度共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6次、参演人员达54人次,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中,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依法维权本年度,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4人次。同时,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本年度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

3.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信访工作。设立行政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人员,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本年度共受理群众信访件5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自然资源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自然资源工作调研和议事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本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 100%。

2.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对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本年度,共开展廉政风险排查2次,财务审计1次,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和财务风险。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本年度,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件,整改问题1个。

3.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依法依规按时答复,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实局法制机构人员力量,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到法制机构工作。加强对法治工作人员的培养和使用,为其提供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的机会,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本年度,共选派法治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3人次。

2.保障法治工作经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执法装备配备、法律顾问聘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年度,共投入法治工作经费3万元,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开展一系列法治学习培训活动,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了一定提升,但仍有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主要原因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虽然已经推行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但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设备的使用不够熟练,存在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同时,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还存在障碍,影响了执法效率和监管效果。主要原因是对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不足,信息化培训不够到位,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够;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但宣传内容和方式还不能完全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不够及时、深入,导致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高。主要原因是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不够深入,没有充分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关注点。

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推动学习走深走实。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组织演讲比赛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 “互联网 + 政务服务”,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提高决策质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的规范化建设。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等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法治工作力量,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地位。加大法治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执法装备配备、法律顾问聘请等工作的开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