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49/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无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1-08 16:02:08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现对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者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宏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肃南县牦牛山建筑用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二)审查申请书;
(三)评审意见书。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肃南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股
联系电话:0936-6121353
通讯地址: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寺镇皇城路12号
邮编:734400
附件1—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宏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肃南县牦牛山建筑用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稿)
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