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49/2025-00039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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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13 14:38:22 | 是否有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37号)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1份文件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南县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政发〔2022〕31号),将原文中“14.保障生产要素供需平衡。充分发挥“一企一策”联络帮办服务机制,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部门联席会议方式,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要素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煤电气运等生产要素供需平衡。密切关注境内企业铁矿石、石灰石等大宗原材料的供应销售情况,加大与酒钢集团公司、祁连山水泥等企业的沟通衔接,确保大宗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对现有规上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修改为“14.保障生产要素供需平衡。充分发挥“一企一策”联络帮办服务机制,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部门联席会议方式,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要素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煤电气运等生产要素供需平衡。密切关注境内企业铁矿石、石灰石等大宗原材料的供应销售情况,加大与酒钢集团公司、祁连山水泥等企业的沟通衔接,确保大宗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