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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拟考核认定范振华同志市内企业有效中级职称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4 16:24:59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40/2025-0001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4-24 16:24:59 是否有效

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张掖市企业人才市内有效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张人社通〔2023〕245号)的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企业推荐、公示,我局会同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评定,拟考核确定甘肃路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范振华同志具备市内有效级职称任职资格。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425日至430日。

受理反映部门:肃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电话举报:肃南县住建局09366121541

肃南县人社局0936—6121418


肃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24

    点击下载:2024年市内有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