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40/2025-00019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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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住建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4-24 16:24:59 | 是否有效 |
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张掖市企业人才市内有效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张人社通〔2023〕245号)的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企业推荐、公示,我局会同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评定,拟考核确定甘肃路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范振华同志具备市内有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受理反映部门:肃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电话举报:肃南县住建局0936—6121541
肃南县人社局0936—6121418
肃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