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21/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应急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16:12:02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防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我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印发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原则,现将我县2025年防汛抗旱相关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发生职务变动,由新任领导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各相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进一步细化防汛抗旱责任,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旱灾害损失。要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抗旱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防汛监督电话:0936-6121216
肃南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