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50/2025-00028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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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02 16: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肃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政办函〔2025〕4号)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主体报名遴选,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肃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围绕我县明花乡范围内集中连片推进玉米种植的农田开展“种、防、收”三个环节全托管或重点环节半托管服务,试点推广“土肥水药”集成技术。
二、服务主体要求
项目服务主体从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选择。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挂牌运营规范,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驾驶人员户证齐全,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技术服务力量和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服务主体名下至少一台植保无人机),自愿安装远程信息化监测终端设备,自愿接受项目乡(镇)、县农业农村局作业监管,服从调度。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社会反映良好,在当地影响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4.实施项目服务主体需按时按点、保质保量提供相关表册及影像资料等各类资料,资料提供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资金或依据作业标准减少资金补助比例,追究相关责任,下年度取消项目主体遴选资格。
5.作业机手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作业环节到位。“种”要做到下籽均匀,不漏播,确保苗齐苗全,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做到科学配方施肥,土壤综合肥力不断提高,土壤得到有效改良;“土肥水药”要做到精准化水肥药技术利用;“防”要做到药水配比科学,喷施均匀,统防到位,达到“一喷三防”的目的,全程视病虫害发生情况至少防两次;“收”要做到玉米成熟适时进行机械收获,保证应收尽收,无明显漏收漏割。
6.遴选的服务主体全部纳入中国社会化服务平台系统管理,服务主体必须按平台要求注册申报入驻名录管理,并做好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四张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场地、机械设备、智能终端(北斗导航、GPS)等基础设施照片(在同一页A4纸),及农业机械2024年度检验合格;
2.肃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3.肃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诺书。
(二)遴选由肃南县农业农村局及明花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十天。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5年4月7日—4月8日
地址:明花乡人民政府206办公室(项目办)
联系人:卢越 联系电话:18793696610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
点击查看:1.肃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