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6/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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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发改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1-17 10:49:23 | 是否有效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5〕7号)和甘肃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责组《关于征选2025年甘肃省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的通知》(甘设专责商务发〔2025〕2号)要求,按照2025年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总体安排,现面向全县征选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3C数码产品补贴品类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
二、征集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参与实施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企业,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市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确定参与实施补贴政策的企业和商户,之后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汇总入选企业和商户目录,并在官网进行公布。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各销售企业签订工作协议,约定相关权利义务,明确具体责任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三、征集对象
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的经营主体参与,但必须在肃南县内开设实体零售门店,且为独立纳税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本地销售统一发票。
四、征选企业资质
1.申报企业应主营3C数码类电子产品零售业务,且销售补贴范围内的3C数码产品。
2.具备与“甘快办”以旧换新平台对接设置专门的支付终端设备并支持受理刷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银联渠道交易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4.企业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失信惩戒处罚期内。
5.自愿参与并接受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6.能按照核销和审计的要求,实时上传相关资料,包括销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SN号、商品条码、商品品类、商品名称、商品型号、参考价格、售卖状态等。相关上传字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
7.需现场实名购买或签收,现场拆封并激活设备,将设备激活码照片和包装盒照片一同拍照(清晰SN码、IMEI1码、IMEI2码),协助消费者上传提交补贴申请。
8.要建立退换货台账,退换货在财政资金兑付之前,消费者支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
9.企业应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工作。
五、报名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报告、品牌授权函、门店招牌照片、店铺内手机柜台照片等。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务必于2025年1月18日18时前携带资料和公章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4办公室)咨询报名。
联系人:安伟东 联系电话:0936-6121413 15593610369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