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9/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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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1-16 16:35:42 | 是否有效 |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新春佳节将至,在这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时节,为培育文明祭祀新风、保护生态环境、守住全民安全,特向社会各界及全体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低碳祭扫。祭奠先人重于心不拘于形,倡导使用鲜花祭扫、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祭扫方式,杜绝使用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为落实上级关于开展低碳祭扫的指示精神,即日起,喇嘛坪公墓区除杜绝冥纸冥币外,禁止绢花、塑料花等不可降解的祭祀品入园。
二、安全节俭祭扫。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多关爱,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要遵守防火和消防安全规定,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巩固防疫成果。
三、节地生态安葬。鼓励采用火葬、树葬等不留骨灰等少占或不占用土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修大墓、“豪华墓”,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造福子孙后代。
四、党员干部带头。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遵守殡葬改革规定,监督和制止不文明殡葬行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城乡居民。
广大居民朋友,为了我们的美丽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殡葬、文明祭扫的参与者和志愿者,共度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新春佳节,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贡献力量!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