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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08:59:05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39/2025-0000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1-16 08:59:05 是否有效

2024年,肃南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根基。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纳入局党组学习计划,通过完善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努力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二是组织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学习培训。三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落实,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四是组织领导干部职工每月一次法律知识专题学习,着力培养知民政、懂民政、会民政的工作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包括局领导在内的20名机关工作人员均参加了干部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干部学法考试培训,参学率达到100%,并进行了各类培训统一考试,参考率达到100%。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以宪法为核心,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治县工作和服务群众全流程中,注重以案释法。一是结合民政业务,在社工宣传日、国家安全日、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依法治县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各乡镇,在村(社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民政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深化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的认识,深入推进创建法治村(社区)活动。三是在各养老机构、婚姻登记窗口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落实民政领域各项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彩票管理条例》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四是充分利用6月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及系列活动,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政策法规宣传等活动。联合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深入各乡镇、各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职能优化方面。改造提升红湾寺镇、皇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文殊村、隆丰村、西岔河村、西牛毛村等4个幸福互助院建设项目,为老人们筑就幸福温暖之家,大力促成县民族医院、乡镇卫生院与各养老机构、幸福互助院签订照护服务协议,实行诊,推进“医养互助”模式,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2.“放管服”改革方面。针对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简化程序、服务流程告知书,面向社会大众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通过压缩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登记办结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等措施,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事项合法合规,保障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每周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队落实值班制度。利用新媒体营造浓厚的营商环境氛围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国家、省、市及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形成长效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运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知识,倾听民意顺应民意,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

1.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根据民政系统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以及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规定范围内的14类情形,切实发挥柔性执法作用,推动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我县境内39个社会团体、13个民办非企业以及行政区域内未发现违法事项。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行政许可目录和指南,相关信息要素全部录入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7天双公示制度。

3.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婚姻登记工作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手机、照片等方式,对每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迹和回溯管理。行政许可案件规范执法文书,统一使用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执法过程中实现电子版和纸质版结合使用,做到电子记录合法、真实和回溯性,切实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

4.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权责清单编制《肃南县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采取重点梳理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执法领域的重大执法事项,2024年无重大执法决定事项。

5.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理清分类、层级和内容,明确监管事项、监管主体、监管流程、监管措施和监管标准,形成全局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主体对象名录库,推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今年,对全县5家养老机构进行了联合执法大检查。

6.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严格落实农牧村低保、城市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等社会救助项目,全面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标工作。结合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我县城乡低保标准达到了月人均700元和546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提高到月人均910元和710元,各项标准均处于全市前列。全县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399.0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1636.17万元、城乡特困资金247.33万元、临时救助357.6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1.16万元、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物资6.7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910余人次。 

7.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婚姻收养登记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登记工作更加规范便民,婚姻登记实现零误差,登记合格率达100%。建立健全婚姻纠纷专业调处组织网络,形成部门调处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84对,离婚登记32对。推进婚姻信息化,完善婚姻信息数据库,实现与省民政厅、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交换。

8.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体系。坚持以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狠抓社会组织的自律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年检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优先发展了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有活力的品牌社会组织,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裕蕾爱心助学协会、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慈善协会、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裕固族民俗博物馆等,在参与脱贫攻坚及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积极应对发力,真正起到了政府与社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四)推进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情况

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注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在执法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通过公示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群众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执法过程和结果。注重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互动,通过设置咨询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疑问,增强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温暖过冬及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各类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有效确保应急处置,确保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对易流浪走失人员应统尽统,且统计内容详实、准确,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2.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方面。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沟通协商通过法律援助体系,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3.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通过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调解各类社会矛盾,如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有效地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政部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效能化。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和执法结果的公正性,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通过举报投诉等渠道对民政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社会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双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甘肃雪山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1名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项目研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为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合法的、切实可行的意见,防范决策风险。三是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肃南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制定下发了县民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2.科学决策,依法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做好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民政工作的各类信息。信息公示栏设置行政执法专栏。对涉及我局业务的规章制度均予以公布,方便广大群众查阅、知晓具体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文件、申报条件等,加强了民政法律法规的公开宣传工作。三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安排一定的普法经费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设置普法橱窗,印制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读本,供广大干部职工阅读,保证了普法知识学习的全面性,为搞好普法工作提供坚实的保证。

二、上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在具体落实细节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强化行政执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两轻一免”柔性执法等方面还需自加压力,下大功夫,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没有很好地创新一些自选动作,总体普法工作做得不到位。二是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不够、不能同步推进。在积极推进法治工作宣传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对象培训,以此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民政工作职责。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把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环节之中,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履职,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不断深化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项制度”的全面贯彻为抓手,全面规范全局行政执法行为, 依法依规抓好公示、记录、审核、决定等各个重要关键环节和程序方面的工作,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扎实打造法治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