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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拟制定肃南县康乐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座谈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7 17:02:01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36/2024-0003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7-17 17:02:01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肃南县发改局拟定于2024731日组织召开拟制定肃南县康乐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座谈会,现将座谈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31日

地点:肃南县康乐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二、座谈会参会人员名单(22名)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高林祥(肃南县人大代表)、安丽梅(肃南县政协委员)。

(二)镇政府领导、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各1名):李闯(康乐镇政府副镇长)、王世学(康乐镇人民政府干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杜倩(康乐镇人民政府干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三)各村村干部(13名):李海云(榆木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安虎(康丰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志军(巴音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文梅(大草滩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存海(赛鼎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兰志彬(红石窝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郝登平(上游村村委会副主任)、王震东(青台子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顾玉娟(隆丰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武爱芳(桦树湾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旭东(墩台子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学锋(杨哥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安俊智(德合隆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四)退休老干部(1名):康国顺(康乐林场退休干部)。

(五)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3名):安翠兰(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兰进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周兴业(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

三、听证人名单(3名)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雪娟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干部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干部

肃南县康乐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根据成本调查结果,拟将康乐镇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服务确定为3个收费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免费

农牧民群众:  260元/月/床

退休干部职工:320元/月/床

根据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成本和财政补贴情况,同时考虑入住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养老护理,制定护理费。由于康乐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职工(护理、医护人员)薪酬、护理器械购置、护理耗材、护理人员培训费等生活照料没有产生直接的成本费用,3个收费标准暂由乡政府拟制定。

全自理:  140元/月/人

半自理:  280元/月/人

全护理:  400元/月/人

特此公告。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