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6/2024-00031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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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7-17 17:02:01 | 是否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肃南县发改局拟定于2024年7月31日组织召开拟制定肃南县康乐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座谈会,现将座谈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31日
地点:肃南县康乐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二、座谈会参会人员名单(22名)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高林祥(肃南县人大代表)、安丽梅(肃南县政协委员)。
(二)镇政府领导、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各1名):李闯(康乐镇政府副镇长)、王世学(康乐镇人民政府干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杜倩(康乐镇人民政府干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三)各村村干部(13名):李海云(榆木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安虎(康丰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志军(巴音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文梅(大草滩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存海(赛鼎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兰志彬(红石窝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郝登平(上游村村委会副主任)、王震东(青台子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顾玉娟(隆丰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武爱芳(桦树湾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旭东(墩台子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学锋(杨哥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安俊智(德合隆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四)退休老干部(1名):康国顺(康乐林场退休干部)。
(五)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3名):安翠兰(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兰进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周兴业(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
三、听证人名单(3名)
魏勇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雪娟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干部
王芳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干部
肃南县康乐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根据成本调查结果,拟将康乐镇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服务确定为3个收费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免费
农牧民群众: 260元/月/床
退休干部职工:320元/月/床
根据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成本和财政补贴情况,同时考虑入住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养老护理,制定护理费。由于康乐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职工(护理、医护人员)薪酬、护理器械购置、护理耗材、护理人员培训费等生活照料没有产生直接的成本费用,3个收费标准暂由乡政府拟制定。
全自理: 140元/月/人
半自理: 280元/月/人
全护理: 400元/月/人
特此公告。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