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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拟制定肃南县皇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座谈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6 17:5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36/2024-0003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7-16 17:55:0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肃南县发改局拟定于2024731日组织召开拟制定肃南县皇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座谈会,现将座谈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31日

地点:肃南县皇城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二、座谈会参会人员名单(26名)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兰桂坊(肃南县人大代表)、安东霞(肃南县政协委员)。

(二)镇政府领导、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各1名):李源(皇城镇政府副镇长)、孙岩楠(皇城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朵永成(皇城镇民政干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三)各村村干部(18名):贺东胜(北峰村党支部书记)、李晓明(北极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军(北湾村党支部书记)、赵长旭(大湖滩村党支部书记)、托斌(东顶村党支部书记)、段海龙(东庄村党支部书记)、白成春(河东村党支部书记)、本巴扎西(河西村党支部书记)、任万兵(红旗村党支部书记)、海燕(皇城村党支部书记)、杜雪峰(金子滩村党支部书记)、王拥军(宁昌村党支部书记)、杜斌(水关村党支部书记)、杨发鑫(西城村党支部书记)、潘杰(西水滩村党支部书记)、殷世忠(向阳村党支部书记)、兰志勇(营盘村党支部书记)、沙峰(长方村党支部书记 )。

(四)退休老干部(1名):安永霞(皇城退休干部)。

(五)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2名):安福龙(皇城镇养老院入住人员)、胡开珠(皇城镇养老院入住人员)

三、听证人名单(3名)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雪娟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干部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干部

肃南县皇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根据成本调查结果,拟将皇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服务确定为3个收费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免费

农牧民群众:  260元/月/床

退休干部职工:320元/月/床

根据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成本和财政补贴情况,同时考虑入住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养老护理,制定护理费。由于皇城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职工(护理、医护人员)薪酬、护理器械购置、护理耗材、护理人员培训费等生活照料没有产生直接的成本费用,3个收费标准暂由乡政府拟制定。

全自理:  140元/月/人

半自理:  280元/月/人

全护理:  400元/月/人

特此公告。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