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7/2023-00285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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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18 18:04:01 | 是否有效 | 是 |
按照《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委派会计实施方案》,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确定了我县国有企业委派会计拟聘用人员,并经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屈海娥、岳潇、王海霞3名同志为国有企业委派会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县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情况。
受理电话:县财政局 0936-6121077
肃南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