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11/2023-00026 | 发文字号 | 肃汛指发〔202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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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03 16:11:57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现将2023年肃南县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县级领导包抓乡(镇)责任人和中小型水库,县、乡(镇)村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另全县正常运行的五座尾矿库由所属辖区工业园区、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承担防汛监管和巡查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肃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3日
点击下载:附件1 肃南县 、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