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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4月20日)

发布时间: 2022-04-20 14:21:51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1/2022-0001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委办;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生成日期 2022-04-20 14:21:51 是否有效

2022年4月16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七批1件(来信)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现将第七批1件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受理编号:第七批25号(来信)

信访反映问题:肃南县东柳沟:坐标:东经99.620670北纬38.827171。1、林地被毁,变成了养牛棚,森林里牛粪、垃圾、工程车、废旧物品随意堆放。为躲避卫片拍摄,养牛棚做成了绿色彩钢板房,树林里可见被毁的树木。2、该问题长期存在,可对比卫片查看被毁林木面积,该地位于肃南县水源地较近,环境污染对水源影响较大。希望有关领导能实地看一看。

责任单位:肃南县委、肃南县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2年4月16日15时,我县收到张掖市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第七批25号信访投诉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县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立即进行交办,由康乐镇、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坚持实事求是、举一反三的原则,立查立办。

经现场核查,涉信访区域位于肃南县康乐镇墩台子村70号,养殖户户主为肃南县康乐镇墩台子村村民马占林,回族,66岁,属本村常驻居民,主要从事农牧业生产,家庭人口15人,耕地2亩,承包草原178亩已全禁牧。

1.关于“林地被毁,变成了养牛棚,森林里牛粪、垃圾、工程车、废旧物品随意堆放。为躲避卫片拍摄,养牛棚做成了绿色彩钢板房,树林里可见被毁树木”的问题。

经核查,涉信访区域内有牛棚2座、储草棚1座,占地约570平方米,牛棚均为彩钢结构,顶部为蓝色彩钢板和白色阳光板(部分变色发黄),墙体为蓝色彩钢,部分墙体外挂迷彩布;草棚为蓝色彩钢顶,四角为钢架支撑,无外墙。其中2013年在鸡鸭场原址修建的牛棚1座254平方米、储草棚1座140平方米,当时未明确规定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政策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2018年新建牛棚1座176平方米,按规定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国家公布的数据库中,所建设的区域均为“设施农用地”,而不是“林地”。不存在“林地被毁,变成养牛棚”的问题。

牛棚北侧区域国有林地内存在铁丝网围和彩钢板搭建的简易围栏,面积约700平方米,距离河道最近距离17米,围栏内圈养黄牛15头、牦牛50头,场地内被牛粪覆盖,厚度约12厘米;现场发现5棵白杨树下端树皮脱落、裸露树干涂刷绿色涂料,造成受损林木生长不良,个别林木濒临死亡;围栏周边可见零星牛粪;牛棚和围栏周边堆放木料、砖头、砂子、轮胎等物料,停放洒水车1辆、农用车1辆、小型草料运输铲车1台。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甘办发〔2012〕3号),马占林在林下种菜、养牛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但未尽到对林木进行保护的义务,导致5株林木受损,合立木材积1.1712立方米。同时马占林在林内空地堆放杂物,虽未造成林地用途改变,但事实上造成林木生存空间受限,生长受到影响,且致使林地卫生条件较差。“森林里牛粪、垃圾、工程车、废旧物品随意堆放……树林里可见被毁树木。”的投诉问题属实

此外,针对养殖区域临近河道情况,我县于2022年4月16日委托甘肃绿源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河道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根据出具的检测报告(No:GLJZ2022W-526)显示,河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三类水质各项指标要求,故该养殖区域未对河道水质造成影响。

2.“该问题长期存在,可对比卫片查看被毁林木面积,该地位于肃南县水源地较近。环境污染对水源影响较大”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长期存在,可对比卫片查看被毁林木面积”的问题。经核实,自2017年以来,我县未接到涉及该区域的卫星遥感监测变化点位图斑核查通知,现场发现树皮受损活立木5株。

针对“该地位于肃南县水源地较近。环境污染对水源影响较大” 的问题。经核查,信访人所述的水源地为肃南县东柳沟饮用水水源地,为县级集中式一般型河流水源地。根据现场核查及卫星地图坐标比对,信访涉及的该养殖区位于肃南县东柳沟水源地取水口和自来水厂下游,距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最近直线距离1.77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域内,且水源地取水口海拔2382米,养殖区海拔2267米,水源地海拔较养殖区海拔高115米。同时,根据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东柳沟水源地一季度水质检测报告(甘张环监字[2022]第15号),该水源地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故该养殖区不存在污染水源地水质的客观条件。

(二)查处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情况,该养殖区域存在主要问题是林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周边环境脏乱差;林内养殖牲畜导致林木受损。针对以上问题,我县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要求,立即制定并实施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拆除铁丝和彩钢搭建的简易围栏300米,林地内散养的65头牛已转至林外养殖棚圈内进行养殖,并对原林内养殖区域土地进行覆土种草796平方米。二是清理养殖场及周边粪污25立方米,清理林地垃圾5吨,杂物2车,原停放在林地内的3辆车辆已转出,并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整治。三是针对马占林在林内养殖牲畜,导致5株林木受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处以责令补种树木15株,罚款351.36元的处罚,现已缴纳罚款并完成补种。

通过清除林地内牲畜杂物、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损坏林木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补种等措施,该项问题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整改完毕后,我县组织工作人员随机走访康乐镇墩台子村10户村民,就信访投诉办理情况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填写满意度调查表10份,其中10户村民均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