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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员全县各社会组织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21-04-09 14:59:19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39/2021-000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4-09 14:59:19 是否有效

全县各社会组织:     

322,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331,省民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省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就扎实开展我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作了安排。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坚决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向全县各社会组织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各社会组织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教育所属人员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不参与、不支持、不宣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发生任何关联。同时引导会员单位强化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觉,防止上当受骗。     

二、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一系列通知要求,吃透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六不得一提高”要求,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提高社会组织身份甄别意识,参加有关活动前应通过正规平台查询核实,共同维护社会组织生态环境。     

三、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召开会长办公会、理事会、有条件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迅速传达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所有分支机构、会员及每位工作人员。要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对本组织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是否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是否参与非法活动、是否有其它违规行为等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规行为。  

四、加强自身建设,采取有力举措,切实严格本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积极发动会员或会员单位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全力营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五、搞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自办的简报、报纸、杂志、宣传页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社会组织查询途径(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拓展曝光深度和广度,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   

六、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及时向民政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36-6121532/0936-6121570

举报邮箱:369570110@qq.com

举报地址:肃南县便民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人社局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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