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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2022年第五期)

发布时间: 2022-03-30 18:00: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2-0008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3-30 18:00:00 是否有效

2022年2月28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在县委党校党员教育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钟向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2021年度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会议结束时,钟向辉县长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排查整治、强化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三个方面,就进一步做好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巩固拓展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成果强调讲话。讲话说问题不遮不掩、实事求是,找根源毫不避讳、切中要害,抓推进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为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振精神、凝心聚力,推进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现将讲话全文刊载于后,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钟向辉同志在2022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暨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的讲话

(2022年2月28日)

同志们: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下大力气进一步排查整治。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安排部署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事宜。

刚才,我们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2021年度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就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清醒认识当前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实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各项任务,以强烈的担当精神进一步深入排查,掌握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底数,切实整治一批突出问题,不断消除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为省委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奠定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下面,我就开展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根本大计的高度,每到一个地方考察调研,都毫不例外地强调生态环保。2020年5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扬“右玉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去年6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生态环保在习近平总书记心目中的分量、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练兵场”,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试刀石”,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扛起扛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担当尽责、勠力攻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当前,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很多短板弱项,任务仍然很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加清醒的头脑、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大力推动生态治理、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绿色发展,让肃南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更加充足、更可持续。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有力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县3个问题,反映出我县生态环境问题仍未禁绝,反映出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不细致、走过场,造成一些已经整改的问题又反弹回潮,给我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再次敲响了警钟。在去年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督查反馈、审计发现、专题片披露以及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敢于正视、正确面对,切实把问题摆出来,把责任扛起来,既要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全力抓好整改,也要对新发现的和其他整改不到位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补课”,从严从实从快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和行业部门的监管作用,更为细致地去发现问题,重点排查由来已久、积弊深重、成因复杂等深层次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动真碰硬抓好整改。

一是统筹发展与保护,坚决守牢生态保护底线。坚持绿色发展为导向,全方位全过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强化污染物源头管控,持续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整治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自然保护地管控和“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硬约束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在黑河、疏勒河、石羊河(肃南段)一二级支流沿岸新建“两高”项目情况;工业集中区是否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和产业政策,是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是否存在盲目上马“两高”违法违规项目,现有企业证照不全,违规生产等问题。排查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情况,县域内所有干流、支流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要紧盯重点流域应急管理,重点关注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制定情况。

二是巩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果,系统推进生态保护。要加快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持续加强祁连山生态修复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完善生态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森林、草原、冰川、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保护与修复,不断提高祁连山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构筑更加牢固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要紧盯自然生态平衡,重点排查生态涵养、生态功能退化、草场退化、草畜平衡等方面情况,以及违法违规放牧,非法破坏征用林地、草原、耕地,违法违规侵占湿地资源等问题。要紧盯自然保护地,重点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非法开采、矿业权退出不彻底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地内违规开矿、筑坝、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紧盯河道岸线,排查沿河非法设置排污口,侵占河道、河滩非法建设,非法堆弃和填埋尾菜、垃圾等固体废物的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上游水功能区作用,促进水环境整治。要全面落实我县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水环境治理,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全面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严守资源特别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持续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排查整治县域内所有河流沿岸向外100米范围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排查河道及两岸“四乱”、以及非法破坏自然岸线、围河围湖、非法养殖和私设排污口或排污口超标排放等行为。排查整治违规超采地下水、瞒报地下水用量、超取水许可和过度开发小水电、生态流量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河流减水脱水情况以及高效节水技术推广、资金保障、设施维护是否到位等问题。

四是全力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要紧盯提升城乡环境承载能力,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和再利用,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改扩建人口容量和分布相匹配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污泥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实施严格的登记和管控制度,强化污泥运输环节的管理。目前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但在近两年的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运行不稳定的情况,根据2021年监测数据显示,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地存在超标排放情况。要围绕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重点排查整治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垃圾污泥处置、医疗废物、建筑垃圾处置、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着力提高人居环境水平。

五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工作方针,大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防治土壤污染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围绕重点行业治理,重点排查涂装、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要围绕城镇治污难点,开展全县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排查关闭搬迁遗留地块落实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风险防范、管控修复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要围绕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行为,重点排查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排污许可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

六是全力做好环境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聚焦涉及我县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肃南段)140项问题,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1项反馈问题以及19个信访问题和全省生态环境警示片3个曝光问题、“绿盾”行动以及去年生态环境排查等方面问题,要加大督办整改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反弹“回潮”、是否存在群众反复投诉等问题;正在组织整改的问题,重点排查部署安排是否到位、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工作进度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存在虚报瞒报、表面整改等问题。

三、落实工作责任,狠抓不懈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做实做细。

一要着眼以身作则抓落实。《肃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的出台,使各部门履职范围、职责边界更细更实,有效解决了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盲区等问题,构建起了一个职责明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但从近年督查的情况来看,个别部门在落实工作责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职责认识不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严格落实《肃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部门同向、协调行动,企业同步、整改带动,社会同心、多极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要坚持举一反三抓排查。针对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我县已经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排查整治目标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排查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要集中骨干力量,围绕重点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深层次、隐蔽性强、专业性强的问题,及时上报排查进展情况,按月公布典型案例,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合理设置整改时限,深入检视问题成因,着力找准问题症结,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质量。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和《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排查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逐条列出清单,逐个研究解决。通过全方位深入排查,既解决曝光的问题,又着力解决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既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力解决长远发展的问题,争取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着力扩大整改成效。

三要紧盯目标要求抓整改。要对照应查尽查、分类整治的要求,对一般问题边查边整改、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治的,划分阶段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最终顺利完成整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真抓实改、倒追责任,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坚决避免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质量经得起任何检查,顺利通过上级核查验收。同时,要以祁连山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持续开展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强化问题整改、形成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县上成立的督查组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排查整治工作期间随时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等问题联合县电视台进行实时曝光,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市场主体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以案促改、形成震慑。

四要着眼标本兼治抓成效。我们要坚决克服督察“过关”思想,端正环保“过头”认识,纠正问责“过分”看法,既要整治实际问题,更要分析深层原因、推进深层治理。去年甘肃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上反映我县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为,充分反映出有关部门对生态环境工作出现思想松懈的苗头,产生了“厌战”情绪,没有举一反三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主动性,有推一步动一步,催一点改一点的现象。究其原因,还在于我们的整改责任没有百分之百靠实,一些基础性工作还很薄弱,对整改工作的底数还不是十分清楚、情况还不是十分明确、数据还不是十分准确。同时,也反映出我们一些工作机制还不健全,跟进监督还不严格,各环节执行还不到位,对这些问题要深入思考,一体推进解决。要充分发挥各方监督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曝光排查整治典型案例,主动公开重点问题整治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同志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就是赢得未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切实扛起肩上的环保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