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3-00248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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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1-14 16:00:00 | 是否有效 |
2023年11月13日,政府县长钟向辉在县委、县政府统办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讨论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集中学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会议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是国家根治欠薪问题的强力举措,也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薪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新起点。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深刻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履行好“管行业必须管稳定”的责任,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目标责任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做到《条例》中规定的劳动用工实名管理制度、人工费用的专户制度、人工费用的分账管理制度、治理拖欠联合惩戒制度等多项制度耳熟能详、落到实处,督导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对案件办理情况和治欠保支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密切协作、跟踪督办、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会议强调,国家出台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拓宽民间投资空间、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规范推进建设实施,加强运营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确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单位的其他议题。
会议通报了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