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2-00111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2〕50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民宗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4-29 10:20:00 | 是否有效 | 是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21-2025年)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是新时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工程,是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惠民工程,是造福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幸福工程。“十四五”是肃南县继续深入推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攻坚阶段,全面推进裕固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国家对“十四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部署,结合肃南县裕固族聚居区发展现状,特编制《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四五”专项建设规划》(2021-2025)。本规划以全县8个乡镇102个行政村为重点,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肃南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战略目标、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集中体现了县委、县政府的施政方针和决策意图,是加快裕固族聚居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发展基础
一、人口分布情况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于1954年2月,是全国唯一、甘肃独有的裕固族自治县,地处河西走廊中东部、祁连山北麓,东西长650公里,南北宽120—200公里,由四块不连片的地域组成,总面积2.04万平方公里,与甘青两省7个市州的15个市县区接壤,现辖5乡3镇、102个行政村和3个城镇社区,有裕固、藏、蒙古、回、汉等20个民族。2020年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4988户
39283人,其中农牧业人口22590人,非农牧业人口14993人;少数民族人口22590人,占总人口57.5%;少数民族中裕固族10684人,占总人口27.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64人,是国务院确定的28个人口较少民族县份之一,也是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纳入比照藏区扶持政策范围的县区之一。
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肃南县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5亿元,实施项目160个,人口较少民族面貌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提高、生态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30.25亿元,第一产产业7.89亿元,第二产业10.6亿元,第三产业11.7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01元。
(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十三五”以来,推进实施国省干线公路项目5条195.073公里,实施县、乡、村农村公路项目23条541.3公里,建制村公路通畅率100%,建成综合市场及地下停车场5327.94平方米,新增城市道路12.5公里、人行道1.3万平方米、路灯310盏,改造供水管网25.6公里、铺设污水管道23.1公里;实施农牧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1项,全县农牧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完成变电站综自系统改造等大修、技改项目2项,输配电线路通道清理2项。完成国网通讯数据网工程建设,变电站光纤覆盖率达到100%,新建4G通信基站21个,全面实施行政村4G通信普遍服务,建制农村电网覆盖率达到100%。
(二)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十三五”以来,全县坚持以较少民族统筹发展为重点,大力实施脱贫攻坚,相继组织实施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改造工程,乡镇集中供热提标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再生水利用、供水“一户一表”改造、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重点工程,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9%,地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尾菜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8%,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3%。同时持续深化全域无垃圾治理及农牧村“风貌革命”行动,新建农牧村小型垃圾收集点34个,配备了户用垃圾桶、垃圾斗、勾臂车、电动保洁车等配套设施,垃圾收集车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一户一桶”配备率达到100%。新建城市卫生公厕16座,改造维修公厕8座,新建改建行政村卫生公厕70个,行政村卫生公厕覆盖率达到75.5%。
(三)产业发展趋于合理。严格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实行天然草原禁牧682.5万亩,草畜平衡1409.4万亩,退减天然草原超载牲畜10.18万个羊单位;突出特色畜种优势,60万只高山细毛羊基地、10万头牛养殖基地和10万亩优质牧草种植基地初具规模,取得“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认证证书19个,比重达到58%以上。突出建设现代农牧业示范工程,新建养殖小区41个、暖棚羊舍4229座、储草棚344座、种植人工牧草22.73万亩,95%以上的小畜实现了暖棚化越冬,舍饲养殖率达到75%以上;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95%以上;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386个。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订单农业1.3万亩。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先后完成马蹄寺、裕固风情走廊等5个4A级景区提质升级和裕固风情苑、裕固风情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建设工程。创建4A级景区5家、四星级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7家,特色餐饮街区3处,裕固族民俗度假区被列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同时建成省、市级美丽乡村3个,省级万村整洁示范村12个和县级美丽乡村8个。启动5乡2镇22个旅游示范村开发建设,着力开发复合型乡村文化旅游产品,创建全国重点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省级旅游示范村3个、市级旅游专业村5个,培育旅游示范村22个,创建星级农(牧)家乐43家,乡村旅游发展呈现强劲势头,全县文化旅游从业人员达到5000余人。着力打造文艺精品剧目,编排了《天籁裕固》《裕固族姑娘就是我》《裕固族盛装舞》等一大批精品文艺剧目。
(四)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县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超过GDP的一半,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提升,覆盖县、乡(镇)、村三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增强。实施了S18张肃公路、肃祁二级公路、县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乡镇中心幼儿园等一批民生项目。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全县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38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4%,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3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由200元提高到223元。
(五)民族团结进一步巩固。始终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肃南县发展的重大战略,始终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始终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实现人民福祉的重要途径,始终把引导各族人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首要任务,始终把增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全县各级各部门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大宣教格局,强化民族团结进步价值观,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共建美丽幸福肃南的浓厚氛围。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历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少数民族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存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滞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艰巨,产业发展层次水平偏低,新旧动能转换难度较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资源环境约束大,创新发展能力弱,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不高等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瓶颈制约仍然存在。受肃南县特殊地理条件限制,大多数农牧村地处偏远山区,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建设还很不完善,城乡道路等级低、路况差,目前肃南县仍是全省“县县通高速”的空白区,部分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差距较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分布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
(二)缺乏特色产业支撑,群众收入仍然较低。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农牧业产业化程度低,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特色产业规模小,农牧民增收渠道狭窄。第一产业农牧业全面严格落实草原生态奖励补助政策,大批牲畜压缩退出,农牧民持续增收增产缺乏后劲;第二产业部分矿山关闭退出、矿产品开发严重受限,重点产业发展步伐逐步放缓,工业经济优势进一步削弱;第三产业旅游服务面临规范运行提升阶段,智慧旅游、旅游+城镇化、旅游+新型工业化、旅游+现代农业化等旅游新业态逐一呈现,传统旅游业不能完全适应新的需求。
(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民生问题仍然突出。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加重,社会事业投入减缓,医疗卫生条件落后,存在设备短缺,医护人员紧张,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农牧村文化室建设滞后,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信息闭塞,先进文化和农业科技推广普及难度大。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流失、失传等现象比较突出,直接影响着民族文化的多样化发展。
(四)农牧民综合素质偏低,自我发展能力较差。由于肃南县大多数裕固族居住在偏远山区,自然条件差,生存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方式落后,原始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仍然是生产生活的主流,产业结构单一,难以形成规模性经营产业,农牧民增收困难,扶持成本高,脱贫难度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经营管理模式单一,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思路不广,效益不高。后续产业发展严重短缺,缺少资金扶持,农牧业产业链条短,农牧民增收渠道单一。
第二章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契机,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突出抓好生态环保、产业转型、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改革创新和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和自治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要求,全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统筹党的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保和城乡发展,加强规划引领,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保障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各民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充分感受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对口支援,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所在地区开展对口帮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各族群众发掘自身潜力和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民族特点、地域特征和发展水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梯次推进,各有侧重地“夯基础”“促发展”“稳增长”。
(五)坚持民族团结,和谐发展。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共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美好家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道路、水电、通讯、安全饮水,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发展更加协调、生活更加富裕、环境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和谐,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展望2035年,将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将大幅跃升,科技实力实现新突破,经济总量比2020年再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达到全国少数民族县域中上水平,“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经济发展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亿元。农牧村加快发展,脱贫攻坚成果更加巩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社会事业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差距明显缩小,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就业更加充分,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享有,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弘扬,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文化产业持续壮大,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主体功能区建设成效凸显,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显著提升,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民族团结更加巩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努力在全省“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全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中打造肃南样板。
第三章“十四五”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
围绕主要目标,重点推进“六项”任务,实施“六大”工程,力促较少民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农网改造和微电网、乡村道路、城乡供水、通信网络、商贸网点、物流配送、快递服务等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推进农牧村客运和城市公交发展。交通方面:加强民族地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乡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外通内联区域交通骨干通道,提升运输服务水平。结合国家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加强主要旅游景区、景点连接等主要旅游道路等级和养护水平;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护和运营水平。水利方面:科学论证、稳步推进重大水利设施建设,统筹加强中小型水利建设,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强化主要流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防洪抗旱减灾和保水储水保障能力。着力抓好水源建设、饮水安全等重大水利工程,保障饮水安全。能源方面: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着力实施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骨干电网、城乡中低压配电网、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及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完善农村动力电覆盖工程,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有序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工程,积极推广电锅炉供暖、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方式,配套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信息方面: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发展、加快5G网络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云计算数据通道建设;按照“一带一路”建设要求,完善对外开放信息通道布局;加强农牧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
(二)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农业方面:推动绿色农牧业
生产,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完善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养,加快建设大明现代农牧业示范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标准化改造,着力控制农牧业面源污染。培育壮大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突出品牌,打造绿色有机特色农产品,提升特色农牧业效益。大力推广节水农牧业、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把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地块,实现农牧业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工业方面:围绕民族地区新型工业化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档升级,推进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提升,实施区域品牌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专业市场、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商务会展、教育培训、健康服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文旅方面: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自然人文资源比较优势,聚焦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对外积极构建环祁连山旅游联盟,对内加快构建以县城为龙头,以核心景区为依托,以特色小镇为骨架,以美丽乡村为支撑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进肃南由旅游资源大县向旅游产业强县转变。持续加强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景区旅游厕所、客服中心、停车场、游步道、观景台、信息网络等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大力发展自驾车露营、研学旅游、休闲度假、运动养生、文化娱乐等旅游产品,持续开发和广为宣传季节特色旅游产品,构建多元化旅游产品供给体系。着力打造环祁连山国家公园旅游经济圈和张肃公路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发展景区带动、休闲度假、民俗体验为特点的乡村旅游模式,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抓好旅游品牌建设和宣传营销,紧盯周边重点城市,积极组织开展旅游推介活动,策划推广精品旅游线路,拓展客源市场,提升肃南旅游知名度和吸引力。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业,开发民族特色浓郁的重点旅游景区和线路,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旅游品牌,促进民族特色旅游与城镇、文化、产业、生态、乡村建设等融合发展。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优化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宜业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公用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加快推进绿色城市、零碳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自然历史文化禀赋、区域差异性和不同民族的文化形态多样性,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建筑风格、产业优势、文化标识独特的少数民族特色小镇保护与发展模式。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民族特色集镇的文化资源挖掘和整体文化生态保护,打造魅力特色旅游文化街区,推进民族特色突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新型民族特色城镇化建设。
(四)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科技创新对民族地区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提升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方面:完善民族地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储运、农业农村信息化、智能农机装备等领域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加快矿产资源、民族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实施科技创业者行动,培育创新型产业,发展创业孵化载体,构建一批众创空间,加强创业投资支持。加强疾病防控、防灾减灾、生态保护等领域科技创新。继续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西部行动。积极开展科普服务方面:加强民族地区科技服务,推进“科技列车行”“科技大篷车”等科技服务。深入开展科普活动,配置“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等设施建设。加强双语科普资源开发,建设双语科普基地,培养双语科普人才。开展“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建设科普中国乡村e站和社区e站。
二、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抓好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中小学办学质量。科学稳妥推行双语育,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管理和指导,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改善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深化职业教育产教研融合。
(二)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民族地区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跨区域跨省合作机制。健全覆盖民族地区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建立面向大众的创业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少数民族特色技能型产业,支持发展中小微企业,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牧民就业和稳定持续增收。加强就业援助,加大对各类失业再就业人员、城镇下岗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维护少数民族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牧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加大对劳动力的培训,支持劳动力转移就业。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以及提供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当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大力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就业中介组织,完善就业援助制度,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救助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加强对留守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社会服务,改善福利设施基础条件,推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县级综合性福利中心、儿童福利机构和农牧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指导灾害应急救助县级指挥系统建设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完善基本社会服务机制,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方面为各族群众提供保障。
(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巩固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等监测、预防和治疗能力。大力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养老、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健康教育等服务,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升民族医院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民族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应用研究,支持民族医药临床研究能力建设。加强民族医药资源保护利用,重点打造一批药材种植资源保护区和药用野生动植物种养基地。加快民族医药药材和制剂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民族医药标准化实施推广示范单位。加大民族医师、药剂师、护理人员及城乡基层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和培训力度,稳步推进民族医师、药剂师、护理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推进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加强民族医药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
三、推进文化繁荣发展
(一)加快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整合资源推进祁连山研学基地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办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少数民族曲艺展演、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支持少数民族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
(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加强少数民族语文报刊、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能力建设。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产品上网工程,加强网上文化内容供给和监管。支持民汉双语优秀文化作品互译,鼓励创作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电视剧、戏剧、歌舞、动漫、出版物等文化精品。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印刷复制能力。鼓励发展支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微播平台建设。
(三)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和挖掘少数民族传统经典、民间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技艺、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提升肃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大对乡镇和农牧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级文化体育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保护传承工作机构、人员和传承人队伍建设,不断弘扬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国丝路大赛马、干部职工运动会等节会的基础上,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推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经常化、多样化。
(四)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依托保护文化遗产发展旅游及相关产业,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力度,促进文艺精品力作推陈出新,提升民族文物展示水平。重点打造裕固民俗文化等一批乡村传统文化品牌,建设一批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形成一定规模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走廊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文化繁荣发展。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民族地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立健全民族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制度,推进纵向和横向补偿,构筑以草原、湿地和天然林为主体,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推进生态工程、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工程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坚持守住生态底线,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推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利用体系,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节约集约利用民族地区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加强全过程管理,实施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继续健全民族地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推动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加快发展民族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和地热能,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开展民族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祁连山国家公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建设能力。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地下水保护和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问题。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纵深推进“限塑”行动,持续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厕所革命”,实施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搞好乡村规划,优化村庄布局,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道路建设,重点解决特色村镇与干线道路的公路连接和村内便道硬化。加强特色村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集中式供水。加强特色村镇农网改造,保障生产生活用电。统筹改善特色村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实施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改厕改圈改厨,加强消防、防洪、防震、便民利民商贸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推广使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立健全村镇设施管护、环境卫生保洁等管理长效机制。
五、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坚持人力资源开发优先战略,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素质为基础,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流动,为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撑。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结合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干部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重点加强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人口较少民族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农村基层干部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队伍的培训。继续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大公务员对口培训力度,加强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
(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扩大人口较少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加大对农业、卫生、教育、文化、商贸旅游、服务业、社会管理、企业经营和能源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骨干的培训力度。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实施人口较少民族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培训计划。国家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倾斜。
(三)培养技能人才。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加强职业培训,着重培养行业紧缺、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实现技能人才总量大幅度增加。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大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支持力度。
(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以农牧村青壮年劳动力作为培训重点,大规模培养种植养殖能手、致富带头人、农牧民技术员、手工艺制作人才和农业产业化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每个家庭至少有一名“种植养殖能手”、每个村至少有一名致富带头人。鼓励和引导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大力开展城乡人才对口扶持,推进县级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社会工作者服务新农村建设、科技人才下乡支农等工作。
(五)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开展当家理财人、文化传承人、传统手工艺、妇幼保健、文明健康生活习惯、扫盲等培训,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新型农牧实现户有当家理财人,村有文化传承人,育龄妇女掌握基本妇保健知识,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青壮年基本扫除文盲。
六、促进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人口较少民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保障。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主阵地、主渠道的创建活动,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县,培养一批模范乡(镇)、模范村(社区)、模范单位和个人,促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率先建成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和专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改善基础条件、充实教育内容、扩大基地作用。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解决好村级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的问题,扩大党组织对农村新型组织的覆盖面。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民主自治机制,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等活动。加快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特别是民族院校毕业生到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任职。关心培养农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村设立代办点,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和农村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内部的自主力量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秩序维系、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农村新风貌。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把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融入到村规民约中,探索建立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加强农民自我教育,开展和谐家庭建设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设多种形式的特色文明新村,开展工农共建、军民共建、村企共建等各类共建活动。推进农村群众文化建设,加强对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的培训,培养一批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文艺队,组建一批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
(四)开展平安和谐建设。建立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农村治安防控体系,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创建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无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邪教组织活动,无“黄、赌、毒”现象的“平安村”。健全完善农村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预警机制,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支撑,注重规划引领
坚持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加强与省级、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对接,确保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相互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上级部门重大项目的投向动态,精心谋划一批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支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与联动,联合申请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效益突出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强化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规制地位,与相关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共同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二、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投资规模
形成多方参与投入格局,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基金投资等方式加大城乡民生领域基础设施投入。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中央相应资金支持。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有使用者付费和运营潜力的领域要优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财政性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用好投资工程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支持政策,按职责分工做好资金保障。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各种形式的变相举债,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三、发挥监督职能,确保规划实施
充分利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预警和跟踪分析,重点加强对经济增长、劳动就业、价格总体水平等宏观目标的监测预警,提高规划执行效力。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推行重大决策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定期跟踪分析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积极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人大、政协、各基层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在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做出定期评估。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及时采取积极的对策措施,保证规划实施效果。如遇到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告县政府审议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以期实现规划目标。
四、促进民族和谐,营造稳定环境
切实加强民族团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民族和睦、宗教和顺、邻边和谐,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稳定环境。坚持以“三新一高”为指引,紧紧围绕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管理任务落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深入推进维护和谐稳定机制建设。以构建防控一体化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现代治安防控机制建设;以深化平安创建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重点,深入推进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建设。经过努力,使得维护稳定的源头治理基础工程更加稳固、社会治安形势保持平稳、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更加严密、公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群众维护权益制度更加健全、人口服务管理手段更加先进、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信息网络管控措施更加有力、基层基础建设更加坚实、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基本形成既有活力又有秩序、既有效率又有公平、既有发展又有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