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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06 08:1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2-00091 发文字号 肃政办发〔2022〕3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4-06 08:15: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前  言

当前,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正同全国一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阔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加速前进。“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应对机遇挑战,厚植发展根基,奋力谱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篇章。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编制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发展目标、重大政策举措、重点工作任务,是未来五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


肃南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应对疫情挑战,把握发展机遇,科学编制和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对全县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加快实施“五大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顺利完成“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肃南实际,制定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规划时间2021年—2025年)。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城乡统筹工作主线,坚持把稳就业和人社扶贫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持续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主要成就

1.就业创业工作稳中向好。一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持续推进招考就业、见习就业、灵活就业、援助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大项目指标争取力度,统筹落实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和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为民办实事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和就业见习。“十三五”期间,共有1463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其中安排见习生291人,进企业服务146名,公务员招考156人,事业单位招考285人,“三支一扶”、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招考78人,政府购买服务就业76人,进疆就业48人,灵活及援助就业383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巩固在90%以上。二是持续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实施分类帮扶,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登记认定和帮扶工作,全县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严格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搭建起了就业需求的对接平台。全县城镇累计新增就业3976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累计实现就业3578人,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累计29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三是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2017年,制定下发了《肃南县就业创业三大计划实施方案》,并建立就业创业“三大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动各项计划和扶持政策落地见效。以“80、90后”青年创业群体为重点,全面实施“创业者培育计划”,打造“创业培训+创业贷款+专家服务+赴外培训+社保补贴”全链条孵化模式。全面实施“返乡创业人员典型培树计划”,积极动员全县各乡(镇)、社区深入挖掘本区域内既能自己致富创收,又能带动他人就业的创业能人。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先进典型媒体展播、创新创业人物专访等形式扩大示范引领效应。以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家庭、低保家庭和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全面实施家庭服务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4个,建成年培训100人以上的示范基地3个,培树县级创业典型66个,共筹集小额担保贷款基金400万元,累计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6397万元。四是扎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乡村特色、创业能力培训。进一步优化培训服务平台,强化培训过程管理,提升技能培训质量水平,实现技能培训与就业需求无缝对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予以认定,提高培训鉴定质量。累计开展创业培训972人次,就业技能培训4005人次,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2501人次。五是做大做强公共就业服务。紧抓互联网时代机遇,积极探索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农牧村劳动力市场)服务,推动线下服务向线上转化,实现网上招聘和线上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职等你来·就业同行”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服务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65场(次),求职登记1000余人,现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发放“春风卡”“便民服务卡”900余张。发布岗位需求和求职信息5000余条,输送岗位1500余个,现场咨询2000余人,帮助700余名农牧村劳动力就业,并为1000多人提供了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

2.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完善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扩面征缴和待遇落实作为首要任务,统筹推进制度完善、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等工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分别达到1.31亿元、1446.34万元、1229.86万元;基金支出分别达到1.63亿元、304.31万元、1233.1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达17960人,参保率达98%。二是全面落实各项社保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200元提高到218元,为4279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6295.3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对全县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按上级安排统一调资,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人均每月累计增加484.75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养老金人均每月累计增加933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直发率达到100%。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已全面完成全县145个单位当期业务的征缴核定工作,参保率达96%,为全县325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已全面完成全县准备期内养老保险清算,共计征收养老保险3.15亿元,职业年金6466万元,共计发放养老金3.9亿元。四是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累计对全县符合条件的企业核算发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237.98万元,其中一般企业167.09万元,困难企业70.89万元。五是完成医保职能和税务征缴职能划转。根据职能划转有关要求,2019年7月底,对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能和经办人员进行了划转,各项业务已移交到位。确保职能划转平稳过渡。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已于2019年年初实现由税务部门征收。

3.人事人才工作创新发展。一是积极落实职称优惠政策,优化激励机制。根据自治条例,制订实施了专业技术人员限额外享受高一级岗位等级工资待遇办法,已有228人享受了该项优惠政策。组建了肃南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肃南县农牧村人才市内有效中级任职资格评委会、肃南县农牧村实用文化人才市内有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肃南县工程系列企业市内有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积极开展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累计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55人,企业市内有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60人、农牧村中初级人才87人。共审核上报各类职称评审622人,其中农牧村市内有效职称评审中级31人,初级86人,申报副高级18人;企业市内有效职称评审中级60人,初级40人。完成祁连山黑河生态保护科普宣传及人员培训班4期201人。开展县以下基层有效职称评审工作,94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基层有效副高级职称、12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基层有效正高级职称。对109名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确定。结合全县实际,相继制订实施了《肃南县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办法》和《肃南县农牧村人才市内有效中初级认定办法(试行)》。确定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9个,推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二是积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人才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人员招聘、奖惩、处分等一系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和地方特色,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健全完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在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领会吃透政策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任务清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政策依据及经办流程细则,靠实改革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规范办事程序。从人才规划、招考引进、聘用管理、岗位设置、等级晋升、工资待遇、培养使用等各个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不断规范完善。推行教育系统“县管校聘”制度,对教育系统岗位进行重新核定,专业技术核岗446个,高级核定89个(比原来增加29个),中级核定223个,初级核定134个,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对全县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岗位设置、岗位等级认定等进行审核报批,审批岗位设置方案36个,认定岗位等级1693人,签订续聘岗位合同1530份。及时掌握和统计分析各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时审核调整岗位结构比例。已对18个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调整。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能力提升的实际需要,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认真考核验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率达100%。

4.劳务经济水平扎实提升。一是强化农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坚持把技能培训作为提高劳务输转质量和劳务经济效益的关键,持续推进农民工技能大培训,结合全县农牧村劳动力自身特点和培训需求,组织开办民族服装裁剪与刺绣、电焊、民族特色餐饮、种植养殖、美容美发、乳品加工、抽纱刺绣等技能培训班。针对扶贫车间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拓展培训工种,开展“嵌入式”“订单式”培训,采取“集中+分散、理论+实操、线上+线下、授课+观摩、培训+考试”的方式,分门别类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农牧村实用技术培训,持续推进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带动就业体系建设,完成农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154人次。二是大力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和发改、工信等部门的对接,鼓励县内项目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积极开展产业园区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用工对接活动,促进城乡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把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劳务行业协会和劳务经纪人队伍作为提高劳务输转数量和质量的有效措施,发挥市场载体和劳务品牌带动规模输转,加强区域劳务对接,深入开展“门到门、点对点、一站式”服务,注重提高组织化程度,积极向外地输转富余劳动力。培育年输转规模200人以上的劳务中介机构5个和输转带动100人以上的劳务经纪人5名,不断扩大组织化输转规模。累计输转城乡劳动力800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2亿元。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实现了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

5.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全面落实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切实提高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县累计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3.17万人次(其中农民工1.10万人次),签订率达96.2%,其中,集体合同签订率86%。二是接访答访有序有效。认真做好劳动争议和信访案件处理,大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水平,加强仲裁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16件,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件352人次,信访案件和督办件办结率均达100%。三是企业用工行为逐步规范。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积极推进“两网化”建设,开展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定和档案建设工作,实现书面审查年检企业全覆盖。通过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和工资实名制等有效执法手段,逐步形成“预防为主、联动执法”的监察执法模式。对205户(次)用工单位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对2户用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收缴罚金4万元。四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条件之一实行强制存入,农民工欠薪案件数、涉及农民工数、拖欠工资总额、群体性突发事件呈现“四个明显下降”。全县177家建设单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652.87万元,纳入保障金制度管理的建设单位均实现了农民工工资的“百分百支付”。五是快速处置各类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充分发挥联动执法机制作用,明确案件包保机制,全力促进案件按期办结。累计受理拖欠工资投诉举报共17起,立案112起,结案112起,协调处理59起,结案率达100%。为3505名农民工追发被拖欠工资2228.25万余元。

6.人社扶贫措施精准落地。一是持续抓好就业扶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就业扶贫的各项部署要求,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持续落实“一户一策”,不断完善“一库五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深入实施精准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支持计划,精准组织开展培训,使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项技能,确保受训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劳务输转脱贫致富,巩固提升精准脱贫成效。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达2600人次。立足县域优势产业,探索贫困群众就业脱贫路径,打造模式多样的“扶贫车间”,助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增收。根据县政府制定下发的《肃南县“扶贫车间”认定实施细则》(肃政办发﹝2019﹞75号)文件,大力培育建设“扶贫车间”。现已认定2家县级扶贫车间,累计吸纳就业从业人员10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4人,务工人员月平均收入达2500元左右,实现了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做到挣钱、顾家、做农活“三不误”,走出一条企业发展与贫困劳动力互利共赢的路子。二是巩固提升社保扶贫。强化社会保险扶贫各项工作,重点落实好贫困人口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等政策。强化宣传动员,深入乡镇、村(社区)广泛宣传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持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建立特困人群代缴台账,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应保尽保。通过与扶贫办、民政、残联、卫健局等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对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员、低保人员、五保户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计生两户等重点人群进行标识,实行动态管理。累计为符合条件的9233困难人员代缴养老保险71.5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30人,代缴43000元;重度残疾982人,代缴98200元;五保户141人,代缴14100元;低保户2494人,代缴248400元;计生两户5186人,代缴311160元。

7.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首要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始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日常、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要求,以“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和“四办”改革为目标,全力推进我局“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当前共梳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事项128项,其中114项已进驻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公共服务事项所需材料和手续进行了全面梳理,取消各类证明资料56项,实现“简化办”;压缩办理时限,75项事项即时办结,25个事项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实现“马上办”;设置就业、社保6个经办窗口,与劳动监察大厅统一服务标准,共入驻工作人员13名,整理归并服务事项114项大厅办理,基本实现“一窗办”;着力打造“一站通”为民办事平台,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信息128项,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办理31项,高校毕业生报到等5项业务已开通在线办理,实现“一网办”。三是驰而不息加强作风行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服务窗口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不断强化公仆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提升行政效能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永恒主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巩固提升“作风建设年”“基层减负年”成效,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继续推动人社相关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工作守则》《优质文明服务规范》《个人岗位职责》《肃南县人社局干部职工积分制管理办法》等工作规则、制度机制6大类96项。深入基层一线,掌握基层实情,善做群众工作,尽心竭力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强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是紧盯“红线”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始终把就业资金、社保基金安全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作为坚决不可逾越的“红线”,时刻提醒干部职工,警钟长鸣。采取日常督促、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县区互查、定期考核、社会监督等方式,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监管,着力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隐患。紧盯人事考试、职称评聘、能力鉴定、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二)基本经验

1.必须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谋划人社工作。我们坚持把人社工作放在全面服务“五县”建设的大局之中,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优势,彰显部门特色,在有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同时,实现人社工作新跨越。

2.必须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主线开展人社工作。我们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把为转型跨越提供人才支撑作为“第一责任”,把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作为“第一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着力完善社保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3.必须紧紧围绕创新驱动主题引领人社工作。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敢为人先的勇气,不断谋求新发展、推动新跨越。

4.必须紧紧围绕真抓实干主旋律推动人社工作。大力弘扬崇尚实干之风,始终坚持把人社工作重点任务指标量化,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列出时间表,晒成绩单,亮排行榜、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超额完成。

这些体会,既是我们过去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实践证明符合人社工作实际的好方法、好作风。我们要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发扬,不断推动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宏观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但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遭遇的最为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导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也将深远影响“十四五”时期我们的发展任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面临着经济成分及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复杂化、人口老龄化、农牧村城镇化、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社会各界对保障水平期望值升高等多种挑战。因此,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主动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转变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平台上求得新的发展。

(二)面临的挑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十四五”期间,劳动力总量供求矛盾和城乡剩余劳动力就业结构性矛盾将持续突出,同时就业压力也必然进一步加大。尽管全县每年新增一定的就业岗位,但全县大龄失业人员由于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和总体素质不能适应新增就业岗位的要求。随着全县民生实事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考名额逐年减少,县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限,高校毕业生都想通过招考实现稳定就业,竞争压力大,形势严峻。

2.社保制度还不完善。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退休人员逐年递增,养老保险基金承载着较大的支付压力。社保待遇刚性支出增加,安全运行压力加大。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对工伤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疫情影响下社保基金减免收入、增大补贴势必加大预期基金运行压力。

3.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各类人才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不合理。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才的选拔培养和激励使用机制,有针对性做好人才引进、吸储、配置工作,积极抓好人才合理配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支柱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是我们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4.劳动维权难度加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就业形式更加多样化,劳动关系将更趋复杂化。各类用工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依然存在,劳动争议将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5.服务经办能力不强。人社工作基层平台特别是乡镇、社区和村级工作力量薄弱,硬件配套还不到位,队伍不稳定,能力素质不适应,全县各级人社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三、“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立足县情,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单位的合法权益,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转型发展,为争先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各项任务。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共享。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破除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深入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让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4.坚持统筹协调、强化基层。立足县情实际,实施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协调推进事业发展。强化基层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工作体系,提高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供给模式。

5.坚持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好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县就业比较充分、稳定,劳动者技能水平大幅提高;社会保险体系可持续性得到加强,制度范围内全覆盖;人才效能大大提高,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干部队伍廉洁高效,人社公共服务得到新的提升,使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走上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1.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县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600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新增小额担保贷款0.5亿元,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累计1900人次以上,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累计250人次以上,创业培训累计600人次以上,就业技能培训累计3500人次以上,农牧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000人以上。累计输转城乡劳动力1.2万人次以上,累计实现劳务收入3.05亿元以上。

2.建立更加公平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到“十四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6%、98%、97%,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社会保险待遇社保卡发放率达到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

3.加快建设集聚效应明显的人才强县体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全县人才总量大幅增加,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分布更趋合理,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到“十四五”末,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人左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累计增加150人左右,农牧村实用人才累计增加300人左右,技能人才累计增加300人左右。

4.健全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努力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更加健全。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更加优化。

5.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到“十四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6%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100%;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覆盖率要达到100%,结案率达100%。

6.提升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起覆盖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引领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管理、科学服务的轨道。进一步完善加强乡(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工作职能,为劳动者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均等化、一体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一)更加注重民生为本,着力稳定扩大全民就业创业

1.加快完善政策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和政府绩效考核的优先目标,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制定《肃南县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肃南县就业创业“三大计划”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通过落实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等援企稳岗政策、优化营商和就业创业环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政策,拓宽就业创业渠道。进一步落实财政支持就业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劳动者和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就业,降低政策享受门槛,继续加大金融机构对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力度,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2.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抢抓国家乡村振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政策机遇,持续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扩容升级,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辐射带动更多人员就业创业。大力实施就业创业“三大计划”,支持各类人才创业创新,催生培育新兴市场主体。积极发展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培育壮大更多就业新动能。着力推动产业流通,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容量,吸纳更多劳动力高质量就业。

3.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引导更多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进一步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消除劳动者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统筹抓好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确保“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

4.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就业技能。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推动“培训券”式培训,保障培训自主性和实效性。坚持需求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5.精准扶持,鼓励大众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行“创业培训+担保贷款+创新服务”机制,不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制度,创新工作模式、扩大规模、降低门槛,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贷得快、用得好、收得回、效果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广阔舞台。

6.构建失业调控机制,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建立和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通过落实养老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和运用失业保险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措施,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职工稳定岗位。不断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有效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器”和“安全阀”作用。同时,组织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就业创业,缩短失业周期,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

7.加强就业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线上”充分利用大就业信息系统、张掖就业创业网等网络平台,及时为劳动者解读政策,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线下”加快农牧村动力市场和公共就业平台建设步伐,对现有固定交流场所进行改扩建,对日常服务设施硬件进行更新换代,定期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招聘活动,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多渠道扩大岗位需求。

(二)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协调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坚持发展多部门协调作用,用好公共信息共享平台,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工作,重点做好新增人口、新就业人员参保扩面,推动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完善符合条件的非本县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延续参保制度;稳定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伤保险政策,继续促进建筑领域、工程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参加工伤、失业保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信息化为依托,全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和跨制度无障碍转移接续。严格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制度,深化缴费基数、费率的法制化管理,依法按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费,稳步提高社会保险扩面实际成效。

2.持续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完善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落实全省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结合全县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提高居民养老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健全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省市部署,持续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伤、失业保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将基金结存规模逐步控制在合理范围。充分发挥工伤、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职工权益、预防失业、稳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

3.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主线、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为重点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平稳运行,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改革过渡期向全面实行期平稳过渡。积极探索推进企业年金建设,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制度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4.切实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及时监督排查和改进基金管理薄弱环节、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全过程的监督,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全面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做好预决算编制及管理。建立社会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案件移送长效机制,加大社保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5.不断提升社会保险服务能力。加大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提升基层业务经办能力,实现参保人在全县各区域办理社保业务,推进社会保险业务全县“一站式”办结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多区域、多地点、一网通”的服务原则,使更多的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建设科学合理、安全高效、资源共享的全新社会保险参保服务机制,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无纸化、参保档案电子化。着力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办理流程,促进业务“扁平化”,依托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继续落实和推进全省乃至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和社保标准。加大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养和经办水平,优化经办队伍结构,注重培养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乡镇、社区经办力量,以服务职能建设为重点,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程序、明确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努力构建高水平、高素质的服务型社会保险经办队伍。

(三)更加注重人才强县,着力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持续优化人才选拔招录。坚持“凡进必考”政策,严格招录选拔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拓宽职业发展空间,畅通人才流动渠道,让人人都有成才的机会、发展的通道。

2.持续强化人才教育培训。强化和规范继续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法规制度,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尊重个人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每个人的职业技能、知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3.持续规范人才管理使用。制定拔尖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强化培育建设措施,不断壮大自治县拔尖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考核奖励等激励机制,真正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要规范完善人才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才特长,适时调剂余缺,把合适的人配置到合适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防止人才资源浪费。

4.持续促进大学生就业安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服务,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就业安置力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8%以上。

5.持续解决人才引进后顾之忧。为保持全县人才引进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稳定性,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对全县工作人员住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有无自有住房工作人员120人,计划实施人才公寓工程,修建一幢人才公寓,努力解决引进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

(四)更加注重激发活力,着力深化各项人事制度改革

1.用活政策导向,激发专技人员创业热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专技人员兼职兼薪在职创业创新等政策机制。根据《自治条例》规定,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农牧村基层倾斜,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有序流动。并且根据市上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加大限额外聘任中、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创业热情和工作活力。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专技人员素质。健全完善“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提高人才培训质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选派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赴外进行短期培训或到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对口培训;邀请部分高校的专家教授在全县举办专业技术集中培训;按照省、市要求举办专业技术人员晋职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公修课继续教育培训,使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98%以上。

3.强化政策措施引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围绕用好用活人才的目标,抓住人才培养、流动、激励等关键环节,不断优化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有效机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具体目标和要求,通过强化政策指导、优化宏观调控、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认定、聘用等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实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引才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引进人才待遇保障,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

4.完善各类群体收入分配制度。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积极落实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坚持抓培训、促就业、保增长的工作主线,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5.积极争取国家工资政策支持。争取中央在少小民族地区的干部职工退休条件、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五)更加注重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劳务经济质量效益

1.促进劳务输转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加大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力度,促进对外输出、加强劳务协作、落实跟踪服务方式,强化市场配置功能,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创业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等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劳务输转增加收入。劳务输转实名制登记率达到100%,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比重占到输转总数的60%。

2.狠抓农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围绕劳动者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班次,开展“嵌入式”“订单式”培训,确保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全覆盖。针对扶贫车间、扶贫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拓展培训工种,采取“集中+分散、理论+实操、现场+网络、授课+观摩、培训+考试”的方式,分门别类组织开展农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积极落实“培训券”式培训服务,保障农牧村劳动力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的权利,切实提高农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突出我县民族特色优势,健全支持劳务品牌创建工作机制,完善创业扶持、品牌培育政策,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广等途径,加快“裕固绣娘”劳务品牌升级提质,达到成叫得响的优秀劳务品牌。通过“校企联盟”等方式,按照“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建立人才培训中心和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实现企业与学校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

3.强化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落实力度。深入实施“返乡创业人员典型培树计划”。通过发布招工信息、组织技能培训、协调专家服务、协助项目申报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方式,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培树一批发展有潜力的返乡人员典型;对已经创业成功、形成一定规模的创业实体,根据其生产经营扩大、技术改造升级等需要,通过举办招聘会畅通劳动力供需渠道,组织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着力增强企业吸纳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辐射带动能力,扶持发展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返乡创业企业,并对具有一定突出带动作用的返乡创业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到2025年培训返乡创业人员250人(次)。

4.健全完善劳务输转市场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劳务工作平台建设工作,提高劳务输转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在劳务输转市场化服务体系中的纽带作用。认真做好乡、村劳务输转基础数据监测工作,全面实行劳务输转实名制管理。充分利用8个已建成的“1+X”农牧村劳动力市场,负责日常管理、用工信息收集发布、劳务对接洽谈、组织化输转等工作。不断培育壮大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队伍,提升和规范现市场化服务能力。

5.全力巩固就业扶贫成果。2020年我国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但不容忽视的是,脱贫攻坚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乡村振兴基础尚不牢固。在“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就业扶贫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主体责任意识,以“绣花式”功夫紧盯形势任务新变化,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劳动力输转到户到人工作台账,将劳务输转与技能培训紧密结合。实施乡村就业工厂提质扩面工程,通过挖掘培育、转型升级等措施,切实增强乡村就业工厂吸附农牧村富余劳动力功能。通过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争取新建几家县级乡村就业工厂,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农牧村劳动力自主创业,促进增收致富。

(六)更加注重促进和谐,着力构筑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1.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严格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以建筑业、加工业、采矿业和餐饮服务业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持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逐步扩大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权益。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继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2.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组织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日活动,将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纳入农民工职业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农民工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等活动,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法律扶贫新路径。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推进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建设,发挥各级工会对农民工的法律维权和帮扶救助职能,加强对农民工中一线职工、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

3.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工资支付检查执法,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劳动保障“两网化”管理工作向乡镇社区延伸,提高运行质量。强化日常巡查、做好投诉举报登记,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年度书面审查,紧紧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投资项目、建筑施工、交通水利、矿山等重大投资项目和加工制造业和易发、多发欠薪的行业和用工单位为重点,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及时排查化解农民工欠薪隐患,着力解决欠薪突出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4.严厉查处重大欠薪深化行政司法衔接。建立重大欠薪案件部门联动处理机制和跨区域案件协查工作机制,加强横向纵向联系沟通,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欠薪案件查办效能。对发生责任人失联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衔接,及早介入并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财产转移等行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

5.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严格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每年对企业开展一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并将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及时纳入“黑名单”。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和“无欠薪证明”市场准入三项制度作为惩治欠薪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和关键措施,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存在欠薪行为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均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

6.完善欠薪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和审理机制。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开启“绿色通道”,落实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处理机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一裁终局,对调解不成但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进入立案、审理程序;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欠薪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以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畅通工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援助救助渠道,主动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7.切实提高服务农民工各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努力提升服务农民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好劳务品牌培训和相关政策落实,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保护,严格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为农民工提供优质卫生健康服务,有效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制定长效措施保障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加大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乡村舞台”“快乐老乡”等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健全农牧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做好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工作。解决好农民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七)更加注重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1.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市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严格落实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人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新闻报道和信息宣传工作,提高人社各项政策法规群众知晓率。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热点。

2.加强廉政建设。“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履行“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执行廉政制度,明确廉政风险点,突出抓好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人事考试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操作、规范运转。

3.加强作风建设。把“转作风、正行风”作为“十四五”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主题,继续以人社系统开展的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持续不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引导经办人员素质,完善办事引导服务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图,强化问事、问效、问责,推行效能投诉制,努力提高为群众办事的效率。围绕中心工作,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业务调研,加强对全局性、制度性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4.加强队伍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四五”期间中央、省市县各类重要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继续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加强班子建设,维护班子团结。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严把人员“入口关”,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健全赴外培训、业务轮训、提高学历促训等制度,加大全体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人社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善学、善谋、善为、善成的人社干部队伍。

六、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和协调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1.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支持,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建立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咨询专家作用,针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工作研究,注重前瞻性和可行性的统一、理论性和操作性的统一、针对性和系统性的统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和各种新闻媒体的合作,不断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引导动员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2.加强法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实施条例及行政法规,落实“十四五”期间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千方百计加快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千方百计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为自治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法制支持。

3.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成就、作用和经验,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增强公民守法维权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4.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争取县财政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支持,形成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财政对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支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对人才发展资金投入支持,通过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

5.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功能,建成覆盖全县、联通城乡、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强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全面促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建立就业监测预警、人才分布调查、薪酬调查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应用系统,不断提升信息化促发展的水平。

6.强化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宣传动员,制定每年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我局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并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和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