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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肃南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8-31 14:49:12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2-0018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8-31 14:49:12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肃南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201910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建城〔2021109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张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9124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17)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用三年时间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社会普遍接受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基本得到分类回收处理。到2024年末,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6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制机制。

落实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民从我做起,坚持政府推进、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分类的原则;加强商品生产、流通、消费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源头减量、系统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综合协调、部门协作,坚持完善机制、依法治理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强制分类类别,引导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自觉、科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快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在现有再生资源分类收购、转运的基础上,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合理布局布点,清理整顿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开展绿色低碳学习、办公、就餐、购物、旅行等行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加大宣教引导力度;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强化垃圾分类校园教育,培养学生树立“垃圾分类要从小做起”的理念,提高全体学生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民参与、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考核监督等保障措施。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各部门主抓的工作格局。建立处理奖励机制,落实经费配套管理,引进社会资金,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强化垃圾分类督导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