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2-00132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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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2-05-19 11:22:48 | 是否有效 | 是 |
原文链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南县2022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张掖市2021-2023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我县农业保险体系建设,提高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自治县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肃南县2022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保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甘财农〔2021〕64号,关于印发《张掖市2021-2023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张市农〔2021〕20号为《方案》的制定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制定《方案》的意义
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和保障农户稳产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维护农牧村和谐稳定为目标,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全面覆盖的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服务长效机制,提高农牧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农牧民不因灾致贫、灾后能够迅速恢复生产生活,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农牧村和谐稳定。依据我县地方性特色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工作,努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全县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风险保障。
三、《方案》主要内容分为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三部分是工作职责。明确了财政、农业农村、承保机构和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是保险内容。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申报了细毛羊(包括藏系羊)和牦牛2个农业保险中央补贴品种,申报承保计划牦牛7万头,细毛羊(藏系羊)58万只,中央财政补贴(40%)1000万元,省级财政补贴750万元(30%),县级财政补贴500万元(20%),农户自缴250万元(10%),共计2500万元。共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险范围及投保条件。二是明确了各保险品种的金额、保险费率、保费承担比例。每只细毛羊(藏系羊)的保险金额为500元,费率为5%,保费为2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保费为10元;省财政补贴30%,保费为7.5元;县财政补贴20%,保费为5元;农牧户承担10%,保费为2.5元。每头牦牛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费率为5%,保费为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保费为60元;省财政补贴30%,保费为45元;县财政补贴20%,保费为30元;农牧户承担10%,保费为15元。三是保险责任及范围。四是责任免除及范围。
第五部分是工作步骤。分为宣传动员、(3月1日-3月20日)调查摸底、(3月21日-4月30日)承保实施(5月1日-6月30日)以及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4个阶段。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宣传引导、加强协作、强化督导等5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