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2-00124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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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5-16 09:21:32 | 是否有效 | 是 |
原文件链接:关于印发肃南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整治我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乱象,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安全发展,特制定《肃南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掖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肃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起草了《肃南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于2022年5月9日下发执行。
二、制定意义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违法行为,促进全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对全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整治重点、整治步骤、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提出要求,重点整治未经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黑作坊”“黑窝点”;非法违规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导致形成环境污染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规范操作,导致形成环境污染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单位和个人;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及其以外零部件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的单位和个人;未如实记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成立了全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做好全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