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22/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医保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9-25 16:34:07 | 是否有效 | 是 |
广大城乡居民: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期限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二、参保缴费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肃南县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本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在校大学生可凭学籍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三、参保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70元。
四、参保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
(1)微信-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流程:搜索“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我要缴费→进行身份信息填写→进行参保信息确认,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信息提交→点击“提交”,进入确认缴费界面,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后,进行缴费。
(2)微信-城市服务缴费流程:打开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支付→缴费完成。
(3)支付宝缴费流程: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依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支付→缴费完成。
(4)手机银行缴费:银联云闪付,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兰州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手机app。
(5)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职工,可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打开微信小程序“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家庭共济→邀请成员加入→右上方点“共济管理”→个账城乡居民保险代缴→为他/她缴费→核查人员信息和缴费金额,确认无误→确认。
线下缴费:
缴费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社保卡到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柜台缴费。
五、新生儿参保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待遇享受时间
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后,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照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天)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在本参保年度内参保缴费且享受年度医保待遇。
七、参保资助情形
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省统一的资助参保政策。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资助对象身份类别发生变动的,已享受的资助待遇不调整。对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动态新增的已参保缴费低收入困难群众,下个参保年度起按相关部门认定的实际困难类别落实相应资助政策。
全额资助: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个人不再缴费。
定额资助:
农村低保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310元,个人缴纳90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个人缴纳15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定额资助100元,个人缴纳300元。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咨询电话:肃南县医疗保障局 0936-6124189
肃南县税务局 0936-6121986
肃南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