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22/2022-00023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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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医保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9-01 11:05:00 | 是否有效 |
为认真做好全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张医保发〔2022〕33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范围
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9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
三、资助参保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实行分类资助政策。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县医保局为其代办参保手续,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
(二)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190元。
(三)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90元。
(四)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50元。
(五)已脱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在过渡期内逐步下调,2022年资助标准为100元。
四、缴费期限
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五、待遇享受期
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间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缴费渠道
线下缴费:城乡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就近到农业银行、农信社等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
线上缴费: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及上述银行手机APP、缴费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居民医保参保自助缴费。
七、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员在线下缴费或是线上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参保地信息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二)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在其他县区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
(三)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无法参保。请务必在缴费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四)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其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纳参保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咨询电话:0936-6122956
投诉电话:0936-6124825
肃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