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甘财税〔2021〕1号
肃南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
点击下载:甘财税(202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