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3-00108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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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3-05-09 08:39:01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肃南县全面推行“两轻一免”“首违不罚”制度改革,建立“首违不罚”清单,梳理第一批涉及市场主体的“首违不罚”事项29项,其中,交警领域3项、市场监管领域9项、农业农村领域1项、交通运输领域2项、税务系统14项。现将《肃南县政府工作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两轻一免”“首违不罚”制度改革清单目录(第一批)》《肃南县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两轻一免”“首违不罚”清单目录(第一批)》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实施。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点击查看:附件:肃南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两轻一免”“首违不罚”清单目录(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