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28/2020-00007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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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审改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5-11 15:25:00 | 是否有效 |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统一部署和《张掖市深入推进和完善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对照省、市下发的权责事项清单指导目录逐项梳理认领,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县委编办进行规范性审核,形成了肃南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共梳理涉及28个县直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4308项(不包括涉密单位及涉密权责事项);梳理责任事项18515项,追责情形29814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予以公布,请县直(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一、严格履行清单职责。权责清单是部门“三定”规定的细化实化,是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等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维护管理清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肃南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的“两单融合”,县直各部门、单位在认领本部门、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后,认真维护,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实时调整完善所属权责清单范围,并向县政府备案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清单运行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整合现有网络资源,推进清单内的权利事项在网络平台上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
点击下载:附件:肃南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