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我县到位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2万元,现就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收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2万元(甘财振兴〔2023〕14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谁实施,谁管理”的原则,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予以及时公告公示,以便社会和群众关切知晓,从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
三、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分配乡村振兴局管理的资金105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052万元。
四、监督电话
肃南县财政局:0936-6121077 0936-6125225
点击查看:《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4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