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我县下达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926万元,现就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谁实施,谁管理”的原则,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予以及时公告公示,以便社会和群众关切知晓,从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
二、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分配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14万元。分配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12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20万元,扶持藏区任务资金192万元。
三、监督电话
肃南县财政局:0936-6121077 0936-6125225
点击查看: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