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财政共计安排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18万元,省级资金1484万元,市级资金29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20万元。至12月10日,项目已全部完工。
为进一步增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强化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我县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截至12月10日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共计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积极反馈肃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311室)。
监督电话:0936-6122976
中共肃南县农村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