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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22-05-13 09:00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根据《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我县到位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4万元,现就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收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8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45万元、“三西”农业建设任务43万元(甘财振兴〔2022〕9号)。

2.收到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16万元(甘财振兴〔2022〕10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谁实施,谁管理”的原则,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予以及时公告公示,以便社会和群众关切知晓,从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

三、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分配乡村振兴局管理的资金110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061万元、“三西”农业建设任务43万元

四、监督电话

肃南县财政局:0936-6121077  0936-6125225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9号、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