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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发布时间: 2024-12-23 09:00:46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125/2024-0001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肃南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12-23 09:00:46 是否有效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林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肃南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监督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初步拟定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并负责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林地、草原、湿地保护相关标准,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沙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事权划分,承担祁连山国家公园涉及我县的相关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承包经营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牧村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牧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八)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的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森林生态旅游、经济林、种苗花卉、野生动物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业产业发展管理、林产品质量监督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负责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

(十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县林业和草原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和争取落实。参与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与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修订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与全县总体预案衔接,指导行业部门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防火宣传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督促检查全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财务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青妇、干部管理、人事统计、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市、县各类林业和草原资金参与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负责部门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人:杨万宏 王荣新

联系电话:0936-612149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林草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国家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木种苗、草种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人:由晓阳 王军

联系电话:0936-612179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造林绿化股。起草全县国土绿化重大措施,制定全县造林绿化中长期规划、重大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开展全县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等工作。组织实施三北工程封山育林、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负责各类林草项目申报、计划、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国有林场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气候变化应对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潘勇刚  李生斌

联系电话:0936-612534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县林草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单位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寺镇皇城3

联系电话:0936-612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