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11/2020-00134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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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1-08 08:42:00 | 是否有效 |
一、肃南县水务局职责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43号)精神,核定县水务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全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中长期规划,拟订地方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境内主要河流及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防洪规划、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规划,编制审批年度用水计划。
(二)负责县域内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统筹保障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评价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承担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防护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五)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监督管理水利项目资金;协调牧区水利建设;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及资产移交,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
(六)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开展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县级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负责全县水利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年度灌溉计划,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推进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水价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的征收监管,负责监管基层水费,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九)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十)负责全县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上报,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建设,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及县级河湖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应急管理局交叉职责: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协调水务局做好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洪水干旱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排查。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共青团、妇联、工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编制监管本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行政经费管理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各类资金的财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基层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兰梅
联系电话:0936-612141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综合监管股。宣传贯彻水利法规及部门规章,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全县水域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县内重要河湖治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承担水土流失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编制防汛、抗旱专项预案,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水干旱损坏工程修复的相关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人:李春林 吴成
联系电话:0936-61275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业务股(农村人口饮水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基本建设中央和省、市、县投资计划建议;负责编制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编制全县灌溉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指导灌区编制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划界,组织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承担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相关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和验收等相关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水库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组织编制农村供水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指导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工程验收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雪明 周少君
联系电话:0936-612171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单位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路21号
联系电话:0936-612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