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模式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南县明花乡前滩片农牧民定居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3-03-15 16:50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明花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报的《关于申请办理肃南县明花乡前滩片农牧民定居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政字202336)收悉。根据甘肃晟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肃南县明花乡前滩片农牧民定居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意见>的报告》甘晟瀚评估20232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肃南县明花乡前滩片农牧民定居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必要性

实施农牧民个人住房建设项目是一项德政、民心项目,肃南县委、县政府以创造和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调整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多元化融资补充,建设农牧民新村,实现农牧民定居,将使农牧民过上美好、和谐的日子。

二、项目单位及代码

项目单位:明花乡人民政府

项目代码:2303-620721-04-01-983766

三、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肃南县明花乡前滩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33202410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178.44平方米农牧民定居点20栋,拟建197.97平方米农牧民定居点4栋。并配套广场、围墙、大门、室外给排水、暖气、电气管网工程以及室外硬化、绿化、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2209.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653.02万元,占总投资的74.83%其他工程费450.92万元,占总投资的20.41%;基本预备费105.20万元,占总投资的4.76%。该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工程招投标

根据《甘肃省招投标条例》规定,本工程建筑、安装等单位的选择和重要材料的采购,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和规模,抓紧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