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肃南县2026年度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及金额
(一)贷款对象
1.续贷:凡2026年以前已贷款的在校学生。
2.首贷:2026年5月20日前在学校和县学生资助中心提出预申请的学生以及未按时提交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突发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续贷线上办理5月15日开始,9月30日截止;续贷线下办理和首贷办理7月1日开始,9月30日截止。(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三、办理地点
肃南县便民服务大厅33号教育综合窗口(县人社局一楼)。
四、办理流程
(一)首贷流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打印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还需打印认定表;
2.学生需要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签字;
3.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扫描附件、签订合同并打印受理证明;
4.学生绑定交通银行APP。
(二)续贷流程
1.续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贷款,建议续贷优先选择线上办理,续贷线上办理需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上发起,通过线上实名认证后(2022年前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支付宝的,通过支付宝APP认证;2022年、2023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平安银行的,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2023、2024年、2025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交通银行的,通过交通银行APP认证)即可在线上完成合同办理,无需现场签订合同。
2.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确认;
3.学生自主打印受理证明及合同。
五、办理所需资料
(一)新生首贷资料
1.系统导出的申请表1份(未预申请学生还需要系统导出的认定表,内容机打),申请表和认定表无需盖章;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户口本原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为肃南县户籍);
4.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助学贷款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二)现场续贷资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他人不可以)任意一方前往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六、回执录入。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后及时将贷款受理证明提交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并提醒及时录入回执。
七、助学贷款学制变更
(一)变更时间
对于专升本、预科升本或本升研贷款的学生需到学生资助中心做学制变更手续。
(二)变更学制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6-6127843
九、有关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和各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不会因办理或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支付任何费用,请各位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谨防上当受骗。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