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50号)精神,近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开展调查。
一、调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
二、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同时征集对当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调查对象
全县教师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调查方式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报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